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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福泉市司法局:法律援助惠民生促和谐

2014-07-22 15:32:25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贵州司法行政网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维护基层社会稳定,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近年来,贵州省福泉市司法局终把法律援助工作与加快推进以服务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紧密结合,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拓展宣传方式、延伸服务内容,有效地保障了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2013年以来,法律援助中心已累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32件,为弱群体挽回经济损失500多万元,免收代理费38万余元。

创新思路 拓宽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渠道

“没想到,律师帮我办案还不收钱;更没想到,我还能够自已选择律师帮我们打官司。”近日,因医疗纠纷获得法律援助的钟某,发出了一连串的“没想到”,道出了福泉市司法局实行法律援助律师“点援制”得到的“实惠”。

了解和不断满足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是福泉市司法局推进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的不竭动力。该局为满足不同案件受援人的需求,打破了过去由法律援助中心统一指派律师承办案件的单向做法,将选择维权律师的权利交给了受援人,增强了受援人对法律援助律师的信任。同时,建立和完善乡(镇)以及工、妇、残、监所等法律援助工作站、村居法律援助工作联络点,扩大法律援助网络覆盖面,把法律援助的触角延伸到基层老百姓身边,及时他们解决现实困难,降低维权成本。

此外,该局还进一步探索便民、利民方式,将法律援助接待窗口转移到临街一楼位置,方便老年人、残疾人等咨询和申请援助;开通老年人、残疾人维权“绿色通道”,即优先接待、优先解答、优先受理,必要时提供上门服务;组织律师、法律工作者参与法律援助服务窗口值班,为群众提供从咨询到办理法律援助的“一站式”便捷服务,确保了法律援助服务效果的最大化。

拓展宣传 让法律援助走进千家万户

黄某等5名农民工因被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而发生争议,在多次找公司协商无果后,曾想过以上访、静坐等非法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然而,一次偶然的机会,王某等人在无意中听人说起了法律援助,抱着试一试的心理,黄某等人来到了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经过法律援助中心律师的不懈努力,目前黄某等人的劳动仲裁请求全部得到支持,并获得了应有的补偿。

春风得意马蹄疾,服务民生正当时。为了让更多的基层群众了解法律援助,今年以来,福泉市司法局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律师、法律工作者等深入村(居)以及流动人口密集区,以发放农民工维权知识指南、法律常识漫画册、现场解答法律咨询等方式,开展了系列“法律援助与您同行”送法下乡活动,发放法律援助宣传资料43000余份;有针对性地印制了法律援助咨询服务电话提示牌,在辖区8个乡镇200多个村民小组进行张贴,确保了基层群众在遭受权益侵害时能在第一时间寻求到法律的帮助。

延伸服务 展现法律援助人文关怀

“谢谢叔叔,谢谢您给了我无私的帮助和指引,回学校后我一定会踏实做人,努力学习,今后做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少年唐某在庭审结束后,满是愧疚地对援助律师说。

唐某系某中学在校学生,一天放学后到网吧上网时因与他人言语不和一念之差持刀将人杀伤。福泉市法援中心在指派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后,本着对青少年健康成长负责的态度,在唐某取保候审期间,始终与其保持密切联系,并进行释法说理,使其认识到所犯的错误。庭审中,援助律师根据唐某在此期间的综合表现,向法庭提出了建议不予起诉的辩护意见。最终,法院采纳了辩护律师意见,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的判决,而唐某也得以继续返校学习。

一段时间以来,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律师在做好法律援助案件受理前、受理中当事人法律服务、思想引导等工作的同时,还就结案后可能产生的问题进行综合分析,必要时进行跟踪了解,给予必要的精神安抚和疏导劝解,尽可能周到、全面地为受援人提供帮助,真真切切地成为特殊群体和困难群众的贴心人。

[责任编辑:朱诗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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