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苏州市委办、市政府办近日联合下发《关于开展2014年度城乡一体化改革发展重点工作考核的通知》。据悉,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覆盖率纳入城乡一体化改革重点工作考核,在全国尚属首次。
根据苏州市委、市政府部署,城乡一体化改革重点工作考核内容涵盖6个方面34项指标,其中明确包括市(区)、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以及村(社区)法律服务站建成情况的具体指标。苏州市委农办、市司法局联合出台《苏州市关于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市司法局出台《关于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两中心一站点”建设的实施意见》以及《苏州市城乡一体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覆盖率考核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了全市城乡一体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任务和考核要求。记者丁国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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