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距离开学还有近2个月时间,但浙江省多家法学院已经在酝酿着一场“变革”。
为了让法学教育能更好地接轨实务,近日,浙江工业大学、浙江财经大学等法学院陆续筹建了律师学院,聘请律师成为实务导师。这种新型的教学模式,为法学人才培养打开了新的视野。
>>现象
律师学院“开”进大学校园
7月初,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和浙联律师事务所合作成立了我省首个专门培养非诉讼法律人才的律师学院———“浙联律师学院”。
据了解,新学期开始,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将在新生中进行选拔,组建“非诉讼法律人才实验班”。双方将依托实验班,联合培养高端非诉讼法律人才。
7月5日,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举行了卓越法律人才培养与“双师制”建设研讨会,浙大聘请了来自公、检、法、司法律实务部门的60余位专家担任光华法学院的实务导师,其中律师占了1/4。陈有西、郑金都、吴清旺、金鹰等律师作为实务导师阵容,惊艳亮相。
此外,早在去年就开始筹建的浙江工业大学“刑辩学院”,也将于8月下旬正式启动。作为全省首个“刑辩学院”,学院由浙工大法学院和浙江靖霖律师事务所合作成立,成立后它将成为刑辩律师专业培训基地,主要承担起刑辩律师队伍的培训教育工作。
事实上,记者了解到,“律师学院”的做法在早几年前就有学校进行了尝试。2011年,宁波大学法学院与宁波市司法局合作建立了全省最早的律师学院,联合培养各类律师人才;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则依托于自己组建的浙江泽厚律师事务所,尝试教学和实务的合作。
>>记者调查
律师、律所参与到高校法学教育中,将为法学人才培养带来什么样的影响?记者调查了解到,随着这些合作模式的建立,法学专业培养方向与课程设计已先“发酵”。
法学教育与实务相衔接
“律师成为学生实务导师后,要对学生大学期间的整个学习过程介入指导。实务导师将更关注学生创造性法律思维与解决问题能力的培养,使学生养成独立思考和解决问题的品质和能力。”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副院长胡铭认为,我国以往的法学教育主要围绕着理论和法条展开,实务导师的引入是对传统法学教育的重要改革。
无独有偶。“浙联律师学院”成立后,浙江财经大学聘请浙联所主任等3名有一定社会知名度的专家型律师为兼职教授,进行实务课程的教学指导。
浙联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麻侃介绍说:“针对非诉讼法律业务特点,我们将引进国外教材,增设法律英语教学。在教学硬件上,学院还将建立模拟商务谈判场地,学生可以在模拟环境下,学习非诉讼谈判的基本技巧。此外,在专业领域数据库的建设上,也会与国际同步。这一系列转变,都是对传统书本教学模式的改变。
专业化精细化培养律师人才
记者了解到,浙工大“刑辩学院”走的是法学院和省律协、律师事务所协同培训青年律师的模式,希望能够培养一批敢于“叫板”、善于“叫板”的刑辩律师。
省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徐宗新,同时也是浙江工业大学的客座教授。他说,全省有1000多家律所,1.3万名律师,但真正专职从事刑事案件代理的律师并不多。客观上,刑事案件的职业风险大,执业环境不理想;主观上,刑辩业务对律师的能力素养要求高,法学毕业生踏出校门并不能马上投入刑辩工作。
“刑辩学院”的设立,使得律师行业和高校协作走向专业化精细化的培养方向。徐宗新说,在培养计划中,青年律师可以从学习最基本实务技能,到精通刑事案件流程,再到对法律的运用,如证据采信、非法证据排除等,不断提高专业修养。
联合研发法律服务产品
麻侃介绍,“浙联律师学院”成立后,律所还将继续与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合作设立房地产、金融、税务等专门的法律实务研究机构,围绕法律服务产品开发、实务培训、课题调研等项目展开合作。
“高校和律师行业,在法律服务产品研发升级上,可以实现强强联合。”麻侃说,法律服务水平在不断提高,这就要求律所提供的法律产品不断升级。今后,律所可以提供一些课题,联合法学院的科研团队,基于产品开发做一些研发项目。对律师事务所而言,打造了新型的法律服务产品;对法学院而言,也可成为教学内容。双方合作,可让法律实践与法学理论结合得更紧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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