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陕西省紧紧围绕维护广大群众根本利益这一核心,始终把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作为创新社会治理、推进平安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多措并举,从源头上、根本上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2013年度全省共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3万件、成功率97.5%。
高度关注民生,从根本上预防化解社会矛盾。以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着力发展社会事业,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千方百计增加居民收入,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统筹推进城乡社保体系建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实现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从根本上预防化解在改革和发展中产生的社会矛盾。
全面深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从源头上预防化解社会矛盾。陕西省把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有效降低执政风险的“防火墙”,作为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推进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源头活水”。认真研究解决制约评估深入开展的突出问题,积极拓展评估范围,建立公示、听证、对话、协商等制度、机制,加强与群众的沟通、协调,探索建立“第三方”评估制度,对可能引发的各种风险进行科学预测,提高评估科学性和公信力。凡是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且涉及面广、容易引发不稳定问题的重大事项,都要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前置程序和“刚性门槛”,切实做到应评尽评,使评估的过程成为党委、政府倾听民意、化解民忧、赢得群众理解支持的过程,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提高到新水平。
坚持和发扬“枫桥经验”,从当地预防化解社会矛盾。深入开展“大下访、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深化“三调联动”,深入开展“三官一律”进社会区活动,在涉及企业改制、征地补偿、劳动争议、医疗纠纷、交通事故等当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矛盾纠纷多发领域,建立专门调处中心,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充分运用调解手段化解矛盾纠纷。继续坚持周研判、月分析、季小结等方法,充分发挥各级调解组织和“五老义务调解员”的作用,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消除在当地,努力实现家庭琐事不出户、矛盾纠纷不出组、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着力化解突出信访问题,从法治层面预防化解社会矛盾。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群众诉求合理的解决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的总要求,坚持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坚持畅通信访渠道与维护信访秩序并重、创新机制与强化责任并举、主张权利与履行义务统一、依法办事与思想教育结合的原则,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带着群众感情,教育引导广大群众依法理性反映合理诉求,善于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健全完善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处理机制、公开听证和终结机制,将解决信访问题导入法制化的轨道。依法维护正常信访秩序,下大力气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从根本上化解信访问题。(王欢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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