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七一”前夕,在省直机关召开的“庆祝建党93周年暨创先争优活动表彰大会”上,省法院的党建工作在省直工委和省级相关部门开展的5项重量级创先争优活动中,首次全部评为先进获得表彰。
一、省法院党组被省直工委表彰为2012—2013年度省级机关开展“四好”活动先进班子。
2012—2013年,新一届院领导班子,高站位、高起点,围绕服务大局,突出审判中心,扎实开展以“学习创新、民主团结、执政为民、清正廉洁”为主要内容的创“四好”活动。院领导班子及成员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健全落实学习制度;坚持讲党性、顾大局,互相支持团结协作;坚持争创一流业绩,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坚持为民务实公道,风清气正树形象;院领导班子建设成效突出。在省直工委组织的两年一次考核考评中,创“四好”活动14项考核项目均名列前茅,经省委同意,院党组被评为创“四好”活动先进班子,这是自省委2004年开展该项活动以来院党组第二次被表彰为“四好”班子(第一次是2008年)。
二、省法院被省直工委表彰为2012—2013年度省直机关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先进单位。
2012年以来,省法院党组、机关党委和各党支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建立健全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高度重视机关党建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在抓院机关党的思想、组织、制度、作风建设特别是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取得了较为突出的成效,保证了院机关以审判执行为中心的各项任务的完成。在省委党建领导小组、省直工委组织的两年一次的评比考核中,34项考核项目,我院有32项名列前茅,被评为“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先进单位”。
三、省院党组被省委宣传部、省直工委表彰为2013年度党组(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先进单位。
2013年,院党组在中心组理论学习中,突出“健全学习制度、丰富学习内容、创新学习方式、强化学习保障”四个方面来抓开展抓落实。中心组成员从“关起门来学”向“走出去学”转变、从“按部就班学”向“紧跟形势学”转变、从“重积累”向“重应用”转变,学习经验和成果受到省委宣传部、省直工委领导好评。在省直工委组织的考核评比中,28项考核项目均名列前茅,被评为“2013年度党组(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先进单位”。
四、省院直属机关党委被省直机关工委表彰为先进基层党组织。
2012-2013年,院直属机关党委在院党组和省直工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突出争创“两个一流”聚人心、鼓士气;坚持履职尽责、虚功实做,突出围绕党组工作中心服务大局、服务党员;坚持抓特色抓亮点,突出抓落实、抓出实效,各项走在前头。院机关的党建工作扎实、有效,特别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受到上级党组织的充分肯定和好评。在省直工委组织的两年一次的考核评比中,26项考核项目均名列前茅,被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
五、省法院被省直工委综合评定并报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评为2013年度省直机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较好的部门。
2013年,省法院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坚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审判、执行和综合部门的岗位目标考核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紧紧围绕责任主体、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等重要环节,扎实抓好教育、制度、监督、惩处等各项工作,形成了院党组统一领导,班子成员各负其责,纪检组、院机关纪委监督落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整体水平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廉洁意识进一步增强,为法院全面发展进步提供了坚强纪律作风保证。在省直纪工委、省党风廉政室组织的考核评比中,33项考核项目我院有29项名列前茅,被评为“2013年度省直机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较好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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