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司法局以被司法部列为2014年度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试点单位为契机,进一步探索制定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标准,完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方法,建立动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机制,扎实做好司法部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试点各项工作。
制定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标准。由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工作科和市法律援助中心人员牵头,在广泛征求全市各基层法律援助机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制订《绵阳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标准和评估指标》(初稿),对绵阳法律援助案件质量从指派、案件办理和结案归档和监督与激励等方面制订出明确的标准和要求;
同时,选聘由当地高校法学院专家、全市法律援助办案优秀社会律师等组成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审组,每年定期对全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进行评估,引入第三方“同行评估”方法,使其成为绵阳管理案件质量的重要工具,实现案件质量评估专业化;
此外,针对全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出现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建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交叉检查、旁听、回访当事人等动态跟踪管理措施,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的专业化、科学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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