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审判权力运行体系这一关键目标,《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2014-2018)》针对8个重点领域,提出了45项改革举措。”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贺小荣今天就四五改革纲要出台背景、改革总体思路等进行了权威解读。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作了全面部署。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的意见及贯彻实施分工方案》,明确了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目标、原则,确定了各项改革任务的路线图和时间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若干问题的框架意见》,对若干重点难点问题确定了政策导向。
据了解,为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最高法成立了司法改革领导小组,由最高法院院长周强担任组长。最高法司法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具体办事机构,负责“四五改革纲要”的组织协调、实施推进、试点管理、督促检查和评估总结工作。
“四五改革纲要在总结梳理法院前3个五年改革纲要的成果经验基础上,结合前期试点工作,确定了需要继续推进的项目和需要调整的内容。纲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将建立符合司法职业特点的法院人员管理制度作为重要抓手,将健全审判责任制作为关键环节,做到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贺小荣说。
四五改革纲要8项核心内容包括:深化法院人事管理改革、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健全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加大人权司法保障力度、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明确四级法院职能定位、健全司法行政事务保障机制以及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
贺小荣指出,四五改革纲要明确了改革的总体思路,即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着力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确保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着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到2018年初步建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审判权力运行体系,为建设法治中国、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四五改革纲要发布后,最高法将配套推出贯彻实施方案,做到每项改革任务都有布置、有督促、有检查,确保各项任务不折不扣完成。”贺小荣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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