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州法院将失信被执行人列入“黑名单”
“老赖”无法购票向法官求助
7月8日下午,宜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局的黄法官刚刚上班,就接到一个陌生电话。原来是被执行人韦某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导致无法在上海购买机票而打来求助电话。
2013年10月25日,申请执行人银某因被执行人韦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偿还借款义务,向宜州市法院申请执行。黄法官接到案件后,立即向被执行人韦某发出执行通知书,韦某在接到执行通知书后表示愿意履行还款义务,但随后就玩起了失踪游戏,换掉了自己的手机号码。随后,黄法官到银行、房产局、国土局、车管所对其所有的财产进行“四查”,发现韦某在案件审判期间已把自己的房产变卖、把银行存款全部取走,把可查到的财产全都转移,并离开了宜州市。
面对这种情况,黄法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将被执行人韦某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将其拉入“黑名单”。
被执行人韦某在上海想购买机票时被拒绝,售票员告诉她已经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被限制高消费,不能购买机票或者高铁车票。无奈之下,韦某只好打电话给黄法官,表示自己愿意回来偿还债务,希望法官能将其撤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黄法官告诉她,唯有回来履行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才会将其撤出“黑名单”。(通讯员 罗心力 黄晟)
·广西宜州:真心联系群众 践行司法为民
·广西宜州公安举办书画摄影展
·广西宜州法律援助中心获全国先进集体
·广西宜州:化解矛盾进农户 为民解忧受称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