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在普法宣传工作中,紧密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广辟渠道,创新形式,充分利用“院坝法制课、流动仲裁庭、巡回审判庭”,努力构建大宣教格局,让基层干部群众广受法制教育。
院坝法制课,法律讲到户 为更好地向群众提供“接地气”的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及时回应群众呼声,为群众送上“院坝法制课”。一是多形式找。组织法制宣传队深入村组、走进农户,与群众拉家常、摆龙门阵,及时了解群众需要哪些法律知识、惠农政策等等,一项一项做好记录,及时根据群众需求,制定法制课件,做好“上课”准备,让讲课内容贴近群众、惠及群众。二是多角度讲。法制宣传队认真备课,席地而座,就群众关心的高速公路占地赔偿、农民工工资追偿、山林土地争议等法律法规,通过通俗易懂的方式,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及时地进行宣讲。通过宣传,针对村组现存的矛盾纠纷,让参加“院坝法制课”的干部群众参与到纠纷的调解中,及时化解纠纷,防止新的矛盾纠纷出现。截止目前,通过“上课”后给群众调解纠纷28起,成功28起,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提高了群众的法治意识。
流动仲裁庭,纠纷调到户 以便民、服务为出发点,以方便当事人及时办事、办好事为目的,县人社局大胆创新劳动仲裁思路,更新仲裁模式,简化办案程序,主动将仲裁工作服务到基层、到企业、到矛盾发生的群众中去,大力推行“流动仲裁庭”服务模式。一是调解到家门。“流动仲裁庭”以广大群众“听得懂、看得明、信得过、靠得住”的方式,依托乡(镇)、村(社区)及企业调解组织,将工作重心前移,走进企业,走进当事人,采取灵活多样、因案制宜的审案方式,把纠纷解决在基层,把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实现“矛盾纠纷发生在哪里,案子就审到哪里,法律、政策服务就送到哪里”,现场解决劳动人事争议,减轻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的负担,真正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二是送法到家门。劳动仲裁案件的公开审理、现场审理,不仅定争止纷,还给现场群众献上一堂生动的案例说法。结合审理的案件,仲裁委现场发放相关资料,及时向群众讲解不明白、不清楚的法律法规,对前来咨询的群众精心、耐心的讲解。截止目前,先后到隆兴镇爱国村、洛龙镇等所在村(居)开庭,已累计处理劳动争议案件103起,为群众讨回工资、工伤待遇赔偿273万元,实现了把纠纷化解在基层、把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的目标。
巡回审判庭,审理迁到户 县法院坚持走“司法依靠群众、群众参与司法,司法服务群众、群众认同司法”的路子,努力实现当事人诉讼不出所在乡镇的目标。通过扎实开展“审判进农家、送法进村组、现场调解”等特色审判活动,努力实现群众与司法活动零距离,着力畅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一是审判在农家。法院在法庭所在地以外的乡镇设立巡回审理点,定时、定点接待当事人,对民商事案件进行巡回审理。为方便当事人诉讼,县法院把法庭搬到田间地头、村组农家,就地审理,方便当事人参与诉讼。特别是赡养案件中年老的一方当事人,办案人员必须将法律文书送到家门,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凡是巡回审理的案件,尽量做到当庭宣判并尽快送达法律文书,对疑难复杂案件不能或不宜当庭宣判的,也做到尽快宣判送达。为监督巡回审理的办案质量,审判人员要向当事人发放《巡回审理监督卡》及现场照片,监督卡由当事人填写签字盖章或捺印后与现场照片同时附卷,存档备查。二是宣讲进村组。庭审结束后,审判人员以案释法,向参加旁听的群众开展法制教育,解答旁听群众的法律咨询。同时结合农村常见的邻里关系、赡养纠纷、人身损害纠纷等案例,从法律角度,情理方面,以案说法,让群众明白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通过“巡回审判庭”的开展,将普通百姓眼里陌生的法庭“搬”到村民身边,让村民更直接地接触审判,更直观地了解法院审判程序和法律知识,体现法庭判案的公平、公开和公正,更直观生动地进行普法宣传。今年来,巡回审理案件312件,占已结案件89.14%,庭前调解案件57件,现场勘验43次,提高了纠纷化解的及时性,切实减轻当事人的诉讼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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