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上午,厦门市2014年全市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会议在市消防支队召开,会议回顾总结2013年度派出所消防工作情况,并部署当前消防工作任务。厦门市公安局副局长张斌、消防支队黄日全支队长,各公安分局分管副局长、各派出所分管副所长、各区消防大队大队长参加会议。会议由王桂根副支队长主持。
会上,黄日全支队长总结回顾了2013年全市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情况,并分析指出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2013年以来,全市公安派出所认真贯彻落实《消防法》、《福建省消防条例》和《厦门市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管理规定》,有效发挥“生力军”作用,深入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不断加强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全市派出所共出动警力51152人次,检查单位25397家,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8744份,发现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或违法行为28854处。
张斌副局长充分肯定了2013年厦门全市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取得的成绩,就做好2014年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提高认识,认清形势,持续增强做好消防工作的责任感。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要充分认识到消防管理是社会安全综合管理的重要方面,是派出所日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法律法规赋予的法定职责。要积极探索加强公安派出所开展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方式方法,不断提高全市消防安全管理的整体水平。二是强化措施,巩固成效,扎实开展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深化“清剿火患”战役,对区域性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开展经常性的隐患排查治理,逐步建立各级公安机关向下一级政府函告落实重大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突出问题整改机制;深化“网格化”管理,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融入日常的网格化巡逻防控中,进一步督促社会单位开展“四个能力”建设;深化消防宣传教育,结合派出所日常检查和工作,开展细致深入的消防安全宣传。三是落实责任,强化督导,不断健全派出所消防工作长效机制。要强化责任落实,主动将消防工作纳入派出所日常工作议程;要强化培训指导,继续落实消防大队监督员分片包干指导派出所制度,对所挂点联系的派出所每季度开展不少于一次的指导工作,实现消防业务培训指导常态化;要强化督导考评,将消防工作纳入派出所的考核、评比范围,加大消防工作在公安派出所考核中所占的比例,并制定科学的考核办法和内容。
会后,厦门消防支队组织各派出所分管副所长,开展消防监督管理业务培训,详细阐述相关法律法规、常见火灾隐患及消防违法行为等,现场演示了法律文书填写和案件办理流程的消防业务办理系统,进一步提高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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