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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启动依法治村创建活动

2014-07-04 09:41:00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四川法制报 

近日,四川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省司法厅联合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示范创建活动 全面推进依法治村(社区)工作的通知》,在全省深入开展依法治村(社区)示范创建活动,并以此推动依法治村(社区)工作在全省全面开展。通知对组织建设、民主建设、法治建设、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和谐发展这五方面创建内容的标准作了明确。

■创建内容——

通知明确,创建的主要内容包括组织建设、民主建设、法治建设、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和谐发展这五个方面。

组织建设 村(社区)党组织、自治组织、群团组织、村(居)务监督组织等健全有力。村(社区)“两委”班子职责明确,工作机制健全、运转协调,作用良好。

民主建设 由村(社区)党员民主选举村(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村(居)民民主选举村(居)委会,村(居)民民主制定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村(社区)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村(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等健全落实。

法治建设 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深入,效果良好。法律顾问制度普遍建立并充分发挥作用,村(居)事务依法管理,矛盾纠纷合理合法妥善调处。村(社区)治理依法实施,社区管理网格化推进,平安建设成效显著,社会治安秩序良好。

村规民约 按照《进一步规范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指导意见》要求和相关规定,制定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

和谐发展 依法治村(社区)推进村(社区)经济协调发展,公益事业蓬勃开展,城乡环境整洁优美。村(社区)文明和谐,风气良好,团结和睦。

■创建进程——

2014年8月 各市(州)要摸清底数,分门别类做好创建规划,制定创建办法,8月底前完成申报材料报送。

2014年12月 各市(州)开展自查,并对照创建标准进行查漏补缺。

2015年5月 各市 (州)再次自查,并将名单报民政厅。

2015年6月 省依法治省办、省委组织部、民政厅、司法厅对依法治村(社区)示范创建活动中脱颖而出的示范村(社区)予以命名。(记者 开永丽)

[责任编辑: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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