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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西安力推四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2014-07-04 09:10:35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法制日报 

  西安力推四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运行以来办理法律服务3万余件次

  陕西省西安市西关正街92号,2013年年底新挂一块牌子,莲湖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此处属莲湖区核心区域,交通便利,东临西大街商业板块,西邻土门商圈,南接大唐西市文化产业区,北壤大兴新区,属典型的城乡接合部。

  莲湖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窗口化”和“综合性”兼备。3楼设置国内公证、涉外公证、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法律咨询7大服务窗口,4楼设置法律援助中心板块、“三调联动”指挥中心板块、公证服务中心板块、社区矫正管理中心板块及法律事务指导中心板块5大延伸服务板块,每个板块下设专项业务办公室,为群众提供专业办理事项的延伸服务。中心将窗口接待与后台延伸服务结合起来,实现服务人员专业化、服务内容综合化、服务形式便捷化,成为司法行政服务群众、倾听民意、展示形象的最直接平台。

  今年2月28日,一场涉及11年的劳务纠纷在莲湖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顺利画上句号。

  外省务工人员顿某于2002年1月1日到陕西省药材公司城区医药采购供应站工作当司机,一干就是11年。但公司一直未给顿某办理各项社会保险。仅靠2000元月薪维持日常生活的顿某,想在离职前拿到公司拖欠的保险金,但几次与公司沟通都无功而返。他抱着试一试的想法走进莲湖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大门。

  经法律援助工作者努力协调,顿某与其雇佣单位达成解除双方劳动关系以及雇佣单位一次性支付顿某补偿金两万元整(包含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及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的协议,并于当日对协议书进行了司法确认。

  从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成立以来,像顿某这样进行法律咨询、申请法律援助、最后通过人民调解来成功维护自己权益的人不在少数。截至今年5月初,法律服务中心共为群众免费提供法律咨询6912起,举办普法大讲堂9期;受理审批法律援助案件371起;办理各类公证事务12996件,涉及标的额30多亿元;指导各街道调解纠纷2138件,涉及当事人882人;在管社区矫正人员138人,现场接收社区矫正人员69人,完成监狱、法院委托调查评估43件,期满解除社区矫正人员23人,组织社区矫正人员集中学习33批次,开展个案心理辅导45余人次。

  莲湖区是西安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试点地区。

  800多万人口,4000余名律师,西安市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不平衡问题相当突出。公共法律服务在机构、人员、经费等方面无法获得强有力保障,法律服务及其提供者、接受服务者也存在明显分化或差异。

  为此,西安市决定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形成市、区(县)、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公共法律服务网络。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分两步走。”西安市司法局局长郭秦林向《法制日报》记者介绍,“到2016年,市一级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律咨询等基本法律服务的网格化建设全部到位,13区县全部建成‘一厅式办公、一站式服务’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初步形成以区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主体、以基层司法所和法律服务工作站为支点、以村(社区)法律服务联络点为延伸的法律服务网络。到2018年,争取建成全市统一的公共法律服务指挥平台,将司法行政各项业务有效整合,实现市、区县、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公共法律服务网络联网运行,建立‘统一指挥、协调一致、上下联动、管理有序’的运行机制,打造出‘城市半小时,农村一小时’的公共法律服务圈,在西安市基本实现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覆盖城乡的目标。”

  目前,西安市已建成3个区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38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86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运行以来办理各类法律服务32000余件(次)。(记者台建林 通讯员杨文珠)

[责任编辑:朱诗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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