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昆明市委、市政府“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的新要求,着力构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发展要求的大普法工作格局,扎实推进“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以下简称“双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昆明市普法与依法治理办公室制定下发了《关于深入推进“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实施意见》,确保全市各普法责任主体普法责任的落实。
一是明确了原则要求。“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就是要以法律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种类和所涉及的部门、行业,以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为主体,围绕推进系统内部法治化建设,抓好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内部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围绕依法履行工作职能,向主管对象、执法对象、服务对象等宣传据以履行职能、职责的相关法律法规;围绕推进社会普法工作,充分发挥机关(系统、行业)的职能优势、人才优势、资源优势,向主管对象、执法对象、服务对象以及社会公众宣传、普及基本法律知识,自觉承担起应尽的普法工作社会责任。
二是明确了职责任务。围绕“谁主管谁普法”,各相关主管部门按照“六五”普法规划的部署和要求,立足全覆盖、无疏漏的普法工作目标,制定和完善针对管理对象、用工对象等的普法工作方案,加大对管理对象、用工对象等的基本法律知识普及力度,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大力提升管理对象、用工对象等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围绕“谁执法谁普法”,各级具有行政执法权的部门要进一步明确和理清据以履行职能的法律法规,并适时向社会予以公告;结合自身实际和执法对象、服务对象等的不同特点,完善普法工作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向执法对象、服务对象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教育活动,预防违法行为,减少执法阻力,优化执法环境,提升执法效果。
三是确保了工作目标任务的实现。《实施意见》规定了作为责任主体的各县(区)、市级机关各部(委、办、局),要在2014年8月30日前完成对据以履行职能的法律法规的清理、核实、宣传工作,并在辖区内的主流媒体上予以公告,同时向市普法与依法治市办公室报备;此后,在每年2月底前,对本年度拟开展的普法宣传活动包括普法内容、普法对象、活动方式、实施时间等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并向市普法与依法治市办公室报备。另外,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市级普法主管机关和县(区)普法主管机关要在10月30日前,对辖区内的各责任主体履行“双普法”工作职责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县(区)普法主管机关检查结束后要及时反馈检查结果,市普法主管机关也会适时派出督导组进行督查,确保全市各责任主体普法责任制落实率达90%以上。
四是加强了组织领导。《实施意见》要求各级普法主管机关要切实加强对“双普法”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加大对各责任主体“双普法”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组织新闻媒体跟踪调查,向管理对象、执法对象、服务对象以及社会公众开展问卷调查等方式,督促各责任主体严格履行“双普法”工作职责。此外,各责任主体要按照“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双普法”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双普法”工作事有人做、责有人负;把“双普法”工作纳入各责任主体的工作全局,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加强对主管或所属单位(系统、行业)履行“双普法”工作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双普法”工作格局。(昆明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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