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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社会治理现场会今在眉山召开

2014-07-01 14:28:31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四川法制报 

2012年5月,眉山中院作为四川唯一试点的中级法院,被最高法确定为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改革试点法院之一。在2013年3月全国改革试点评估会上,眉山中院得分第一

“谢谢你们,让我在两天时间内不花一分钱就解决了我和邻居间的矛盾!”日前,眉山市青神县法院“诉非衔接”中心在协调瑞峰镇尖山村郑玉珍与郑明贵排除纠纷一案时,积极给双方当事人做协调工作,最终郑玉珍撤回起诉。

2012年5月,眉山市两级法院被最高法纳入“诉非衔接”改革试点。试点期间,眉山市在经济发展增速持续名列四川省前茅的情况下,万人起诉率低于全省平均值8.12个万分点。

在改革试点中,除圆满完成试点方案确定的搭建平台、完善机制、强化保障等改革任务外,该院还创新实践了党政主导推动工作模式和诉讼辅导、纠纷分流、效果评价三项机制,改革成效经最高法院中期评估位列全国第一,8项典型做法被最高法上报中央综治办和中央司改办,受到最高法院院长周强亲笔批示和亲临视察肯定。

1日,全省社会治理现场会在眉山召开,眉山法院的“诉非衔接”工作经验面向全省推广。

一起案例 一分钱不花 两天解决邻里积怨

2013年初,瑞峰镇尖山村6组郑玉珍因饮水管问题与7组的郑明贵发生矛盾。同年3月,郑明贵将郑玉珍家通往外街的道路变窄,并栽种上农作物,使矛盾不断激化,经多方协调无果。

今年5月6日,郑明贵再次用粪便将道路阻断,致郑玉珍一家无法通行。6月18日,郑玉珍将郑明贵告到法院,请求法院判令郑明贵将道路恢复原状。青神县法院“诉非衔接”中心了解情况后,积极给双方当事人做协调工作。6月20日,郑玉珍撤回了诉求。“诉非衔接这项工作的创新,执行了法律效力,达到了群众的诉求意愿,既节约了时间,而且不用花一分钱。”从业30年的青神县法院诉非衔接特邀调解员宋文高告诉记者。“过去,群众之间有矛盾、群众与政府之间有矛盾,基本上都是选择上访或打官司来解决问题。更有甚者通过武力解决。现在的诉非衔接,不仅让群众之间的矛盾减少了,关系缓和了,更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青神县司法调解中心副主任告诉记者。

据介绍,2013年,眉山市各类矛盾纠纷总量达71700件,其中通过非诉纠纷解决机制化解58486件,约占81.6%,通过法院诉调对接平台分流化解的民商事纠纷有10730件,占15%,真正进入审判程序的民商事案件只有2482件,占3.4%。

一种方法“二培三接”实现诉非无缝衔接

除了党政主导形成改革试点工作强大合力外,眉山全面推行“二培三接”诉调对接方法,实现了矛盾纠纷在诉前高效分流化解。

所谓“二培”,即培育调解组织,培训调解队伍。眉山中院重点鼓励支持建立律师、物业、保险、泡菜等18家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进一步完善“大调解”组织网络;全市法院共组织包括全国首届调解技能专业培训会在内的调解员职业培训77次,参训人数2057人,有效提升了调解员技能和依法调解水平。

所谓“三接”,即接组织、接机制、接效力。全市法院“走出去”指导调解,设立法官联络站点和巡回法庭193个,与156个行政机关和538个调解组织建立了相对固定的诉调对接关系;将各非诉调解组织“请进来”,设立调解工作室42个,确保纠纷化解时能相互“喊得答应”。着力完善诉前委派调解、诉中委托调解、行政案件协调和解、刑事和解、无异议调解方案认可、无争议事实记载等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动员非诉解纷力量。受理赋予调解协议合同效力案62件,受理调解协议申请司法确认案785件,支持和确认率均在95%以上,确保了诉与非诉能相互“接得起”。

一项制度

“辅分调审”建内部解决纠纷流程

为解决因当事人不了解而衔接不上的难题,眉山两级法院在诉调对接环节建立了诉讼辅导制度,逐步形成了“辅分调审”的自身内部解决纠纷流程。“辅”即诉讼辅导,是“诉非衔接”的枢纽,促进大部分纠纷在法院“前台”分流调解。它通过辅导中人工的、“说话”的公开与“三大平台”技术的、“不说话”的公开相结合,成为推进司法公开的有效载体;它通过法官的亲和耐心辅导,使群众充分了解信息、改善司法认知,赢得了群众信任,符合先解决情绪、后解决纠纷的心理规律,让当事人更加理性面对诉讼,是有效预防涉诉信访的重要方法。“分”,即引导当事人选择最适合的纠纷解决方式。“调”,是由辅导法官或专职调解员进行立案调解。“审”,即对当事人坚持诉讼且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分流到速裁庭速裁。“辅分调审”不仅理顺内部解纷流程,也优化了相对稀缺紧张的司法人力资源配置。实践中,两级法院把调解能力突出的法官安排在诉讼辅导、诉调对接环节,把审判能力突出的法官安排在各审判业务庭,保证和促进了审判质效的提升。2013年,眉山两级法院的审判质效全部达到全国一流标准,整体处于全省“第一方阵”。

三个“案比”

引领案结事了 凸显改革试点成效

眉山在两级法院内部推行案分比、案服比、案访比这“三个案比”考核,引领“案结事了”价值取向:2013年,眉山全市法院案件的“前台”分流率86.79%,同比提高8.04个百分点;一审服判息诉率95.38%,同比提高1.17个百分点;全市法院到省信访的案访比仅为0.85%,同比下降0.34个百分点。

通过两年探索,“诉非衔接”已成为“大调解”工作的升级版,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综合效能全面显现,全市矛盾纠纷的社会化解数、法院分流化解数、司法裁判数之比约为82:15:3,矛盾纠纷化解呈现良性梯次结果,全面实现了“三个划得来”效果——纠纷化解实现高效率低成本,人民群众“划得来”;案件增幅有效遏制,审判质效全面一流,人民法院“划得来”;信访总量持续保持全省末位,社会更加和谐稳定,党委、政府“划得来”。

[责任编辑: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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