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执行到位涉民生款3000余万元
为进一步提升执行质效,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江西省瑞金市人民法院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积极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该院通过对拒不执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老赖”,采取媒体曝光、拘留、“限制高消费”、 查询、扣划、冻结银行存款等措施,截至2014年6月,该院办结涉民生案件410件,执行到位金额3000余万元,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释法明理执行和解父子房屋权属纠纷
洪某、洪小某的母亲郭某与父亲洪大某在2006年协议离婚,约定一套共有混泥结构的房屋所有权郭某与洪大某各50%,郭某把自己享有的50%所有权转让给洪某、洪小某,洪大某不得将房屋变卖、转让房屋。因洪大某四处联系买家转卖房屋,洪某、洪小某将其父亲诉至法院,经审理判决洪大某停止侵害,不得将该房屋擅自转让。
案件判决生效之后,洪大某一直未履行义务,为此该案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接到案件之后,认真分析案情发现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系父子关系,为了不激化双方矛盾,又能圆满地解决问题,多次来回往返地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向其讲明其中的利益关系,最终双方同意和解:申请执行人洪某、洪小某享有50%所有权估价260000元转让给被执行人洪大某,较好地解决了一起父子房屋所有权纠纷案。
巧用强制措施执结赔偿纠纷案
2011年1月18日,李某与陈某各自驾驶二轮摩托车,不幸在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两人不同程度受伤,后诉至瑞金市人民法院,经该院判决被告陈某赔偿李某54846元。案件生效后,被告陈某分文未给,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得知此事后,陈某连续3年在外潜逃。因交通事故造成李某9级伤残,只能靠做点小工来维持生计,家里还有两个年逾70 的父母要赡养,5个小孩要抚养,家庭生活非常困难。
2014年6月19日晚,瑞金市人民法院得知陈某已经回到瑞林镇的家中,于是该院执行人员研究决定当夜赶往陈某家中耐心做陈某的思想工作,希望双方当事人能够执行和解,经过办案人员几个小时的解释劝说之后,陈某不但不听反而情绪激动起来辱骂法院工作人员,为了控制事态的发展,防止被申请执行人陈某再次逃脱,该院办案人员迅速决定对陈某采取执行强制措施对陈某进行拘留并连夜赶回了法院。
2014年6月20日一早,陈某的家属携带赔偿款来到法院希望能够执行和解,在法院的组织下李某和陈某执行和解,陈某当场赔偿了李某54846元。李某领取标的款时眼中含着泪光不住地说到“谢谢法院,谢谢你们……”。(江西省瑞金市人民法院 刘超 钟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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