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陕西省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第三次全体(扩大)会议在商洛召开,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安东出席会议并讲话,省预青专项组各成员单位、各市综治办、团市委负责同志及联络员共60余人参加会议。省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谭爱华参加会议,并代表省法院在会上作了交流发言。
去年以来,省法院认真贯彻省综治委预防专项组第二次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坚持综合治理,不断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受到省综治委预防专项组的充分肯定。一是推进少年法庭专业化建设。省法院研究室认真履行少年法庭工作指导职能,以建机构和强素质为重点,推动中基层法院设立独立建制的少年法庭,督促指导17个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试点法院积极开展预防工作。目前,全省法院共有12个中基层法院设立了独立建制或单独内设的少年法庭,其余法院确定了专门合议庭或专人办理。今年3月举办了首次全省法院少年法庭法官培训班,对150余名少年法庭业务骨干进行了全面系统培训,进一步提升了少年法庭法官的业务能力素质。二是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做好特殊预防工作。各级法院认真落实不公开审理要求和轻罪记录封存制度,为未成年人罪犯顺利回归社会创造条件。坚持圆桌审判方式,积极营造适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庭审环境。广泛开展社会调查,为准确量刑和有针对性采取帮教措施奠定良好基础。在审理过程中,突出对未成年被告人的教育感化,积极邀请被告人亲属、所在学校老师和社会公益人士等参与法庭教育,尝试建立心理评估干预矫正机制。从有利于教育改造的角度,对犯罪情节一般,社会危害不大,确有悔改表现的371名未成年被告人依法判处非监禁刑。不断延伸审判职能,广泛采取判后寄语、判后回访和判后帮教等方式,切实提高对判处非监禁刑未成年罪犯的改造效果。三是坚持综合治理,扩大一般预防效果。全省各级法院继续深化“审判进学校”活动,深入各类学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580余场次,影响覆盖20余万青少年,受到了师生家长的欢迎。针对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的预防漏洞和问题,及时向教育、工商、公安等职能部门提出司法建议80余份,堵塞漏洞,消除隐患,从源头上减少犯罪行为发生。加强代表委员联络工作,通过座谈会、书面函等形式,征求了230余名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预防工作的意见建议。加大对重点未成年人群体的关爱,在“六一”儿童节和传统节日前后广泛开展向农村留守儿童、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等重点群体送爱心活动。通过“法官妈妈”、青年志愿者等活动载体,组织法官干警与重点青少年群体结对子,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省法院研究室 王琪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