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安网 > 公众版> 长安传真

重庆两检察院发布《大学生犯罪调查报告》

2014-06-30 11:14:22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重庆法制报 

近日,重庆市巴南区检察院联合南岸区检察院发布《大学生犯罪调查报告》。据报告显示,从2011年3月至2014年3月,大学生犯罪案件中盗窃案占66%。高消费、贫富差距、心理失衡是导致大学生盗窃犯罪主要原因。

赵林(化名)是我市某高校的大学生。他一直嫉妒同宿舍另外3名同学家庭条件好,于是心存报复。2012年7月,赵林趁暑期宿舍其他同学实习之机,将3名同学的笔记本电脑盗走低价销售,将赃款挥霍一空。2013年6月,赵林又故伎重施,盗窃寝室同学两台电脑和装着400元现金的钱包。当天下午,被害人发现被盗后报警,民警赶赴现场,将赵林抓获,并从其旅行箱内提取了被盗的笔记本电脑和钱包。

李明(化名)系我市某高校的农村贫困家庭学生。2012年4月15日早晨7点,李明起床洗漱后,发现同寝室的同学李兵(化名)还在睡觉,其手提电脑就放在桌子上。由于生活费用被自己超前消费,李明便把笔记本电脑盗窃,想换点钱用。但后来李明因为害怕,最终将电脑交到学校保卫处。

据《大学生犯罪调查报告》显示,2011年3月至2014年3月,巴南区检察院共办理在校大学生犯罪案件12件12人,提起公诉8人,微罪不诉3人;南岸区检察院共办理在校大学生犯罪案件10件12人,提起公诉6人,微罪不诉6人。

据巴南区检察院检察官李小梅介绍,在色情文化、暴力文化、享乐主义等文化糟粕的腐蚀感染下,一些大学生心理异常,部分大学生在相对宽松的环境下生活,容易放松自己,逐渐开始沉迷于网络游戏、高消费,贪图享乐,而父母有限的生活费无法满足其不合理需求,加之同学之间家庭经济条件不同,物质条件差距较大,这更对有的同学心理造成很大刺激,造成一些学生利用非法的途径获取钱财来供自己消费,诱发犯罪。

针对大学生犯罪,巴南区检察院和南岸区检察院联合发出三点建议:

首先,要提高自我安全防护意识。从前面的案例分析不难看出,很多同学、很多寝室被盗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自身麻痹大意,对重要财物随意摆放在显眼处、外出寝室门不关不锁,给犯罪分子留下可乘之机。这里特别提醒大家,自已的重要财物,离开寝室一定要放入抽柜锁好,这样,即使犯罪分子进入房间,也不容易轻易盗走。

其次,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家庭条件好与坏,不是什么值得炫耀的事,也不是什么丢脸的事,经济条件好,那是父母创造的,并不是自己亲手挣来的,因此,没什么值得炫耀的;经济条件差,那是多种因素造成的,并不是父母懒惰,因此,也没什么丢脸的。为了预防此类案件发生,应建立家庭心理教育培训和指导体系,社区、基层司法机关、公益性的社会组织等定期或不定期地利用自己的资源组织学校家长进行有关家庭心理教育方面的培训和指导,纠正、引导家庭教育误区。同时,建立学校与家庭互动机制,保证困难子女、单亲家庭等特殊群体最低限度的情感满足和必要的社会化教育,促成他们形成健全良好的人格。

最后,要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在大学学习期间,确立适合自己的理想是十分必要的,有一个明确的目标,会使心理指向集中于一处,促使人变得积极向上。同时要尽可能增加自身的法律知识,学法、懂法、守法,提高自身的法律修养,当大家都能够从法律层面清楚分辨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犯罪预防的目的自然就达到了。(记者 朱颂扬)

[责任编辑:李家亮]
相关报道

·重庆:集中培训检察新闻宣传人员
·重庆:95个检察室积极发挥“四员”作用
·重庆:百名检察官成为“莎姐”法制副校长
·重庆检察二分院着力推进“送法进校”活动
·重庆一分院:创新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方式效果明显
·重庆“莎姐”检察官到小学举办法制故事会

·重庆“莎姐”检察官到小学举办法制故事会
·重庆三分院:建“检察书屋”打造“精神粮仓”
·重庆大足检察院:青年干警到检察室锻炼
·重庆检察一分院推出“三进”活动办法巩固群众工作成效
·重庆璧山两名检察官勇救落水儿童受表彰
·重庆检察开通律师网上预约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