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第四轮全国执法示范单位,你准备好了吗?”如今,走进浙江省宁海县公安局,这样的提醒随处可见。
2007年、2010年、2012年,宁海县公安局三次被公安部命名为全国执法示范单位。宁海县委常委、公安局局长叶警青认为:“执法工作涉及公安工作的方方面面,执法规范化是公安工作的生命。”
办案区改造,硬件倒逼软件升级
“桑洲镇政府麻岙岭森林防火检查点的检查人员被人打了。”4月5日7时30分许,宁海县公安局桑洲派出所接到报警。
嫌疑人潘某被带到桑洲派出所办案区进行身份登记、人身安全检查后,其随身携带的手机等物品存入检查区的寄存柜子。潘某取回寄存柜子的条形码,对登记财物签字确认后,进入人身安全检查室检查,经过安检通道被带入询问室……
这样一起行政案件,在办案区内就完成了所有的流程,民警不必在桑洲派出所与宁海县公安局之间来回奔波。这对离县城40分钟车程的桑洲派出所民警来说,节省了不少时间与办案成本。
从5月1日起,宁海县公安局推行“单轨制”运行电子签章系统工作模式,行政、刑事案件所有内部呈批报告直接从网上下载打印附卷,不再对审核审批情况签署书面意见,所有法律文书直接从网上开具并自动加盖电子章,民警不出所在单位办案区就能完成全部办案流程。
“整个流程都在监控之下,办案单位领导、法制、督察、局领导均可在办公室内实时或回看办案区的执法办案情况。”宁海县公安局法制大队教导员季惠玲告诉记者,“今年5月,局党委决定投入120余万元对办案区进行升级,实现办案区内的音频视频同步刻录,为下一步的电子卷宗打下基础,今后办案区功能将更齐全,操作标准将更规范。”
考评引领,“三考三查”促民警公正执法
2007年,公安部在全国公安机关组织开展了以“基本法律知识考试、执法办案卷宗考评、信访案件考查”为主要内容的“三考”活动,宁海县公安局总成绩位居全国县级公安机关第二名。
“三考”之后,宁海县公安局出台“三考三查”长效机制,将民警职级晋升、干部提拔任用与学法、用法成效挂钩。
2008年,宁海县公安局出台规定:通过司法考试的民警,直接提拔为所在单位的助理;将执法办案积分作为评选年度“十佳执法办案能手”、季度“执法之星”的依据;对无执法办案积分的民警,取消执法类评优评先资格,不得在执法岗位提拔任用等。
“建设法治公安,关键在执法主体,我们以‘看得见、摸得着’的考核奖励机制,引导民警学法与用法结合。”宁海县公安局政委胡华新介绍,2007年以来,被评为年度‘十佳执法办案能手’、季度‘执法之星’的民警,95%以上得到提拔任用。
完善机制,规范执法精益求精
涉案财物一直是公安执法办案管理中的难点。为加强涉案财物管理,宁海县公安局建立了以“绷紧一根弦、管理一张网、移交一条链、保管一个库、防范一堵墙”为主要内容的“五个一”管理模式,并且由纪委监察部门监管,全面堵塞涉案财物管理的各种漏洞。
在案卷的审核上,宁海县公安局积极探索监管案件质量新途径。从去年12月21日开始,宁海县公安局要求各办案单位每周一下班前,上交上周复核案卷,由法制大队逐案进行复核评判打分。对存在问题的,通知办案民警周四、周五到法制大队进行面对面整改。
严抓案件质量的做法,倒逼民警公正执法严格办案。前不久,宁波市公安局对全市公安机关“执法检查回头看”和上半年执法质量进行考评,宁海县公安局被抽到的5起刑事案件“零扣分”。今年年初以来,宁海县公安局督察部门没有接到一起民警办案不公的投诉。(记者 詹肖冰 通讯员 郑求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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