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记者6月29日从杭州市人民检察院了解到,2013年1月至2014年5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举报线索867件,其中实名举报491件,匿名举报376件。受理后,举报中心初核249件,移送自侦部门处理561件,杭州市房管局原副局长张新滥用职权、受贿、贪污案便是其中的典型代表。
据了解,杭州千岛湖“阳光水岸”系列腐败案件的成案,与群众举报有着直接的关联。该案涉案人员8名,有7位当地领导干部,他们利用职务之便,接受东方巨龙投资发展(杭州)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余进的请托,为该公司开发的千岛湖上坑坞北岛项目建筑容积率提高、项目推进违规提供帮助等,并收受财物。
其中,原淳安县委常委、人武部部长章贻庆受贿113万元,已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原淳安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汪建华受贿158万余元,已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原淳安县建设局长余路成受贿443万余元、滥用职权造成国家损失土地出让金4732万余元,已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8年;原淳安县国土资源局派驻千岛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土管业务负责人程福根玩忽职守、受贿,已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原淳安县千岛湖风景旅游委员会副主任邵华政受贿96万余元,已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
此外,原淳安县常务副县长、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原副主任程锋涉嫌受贿、滥用职权案,已由余杭区人民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东方巨龙投资发展(杭州)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余进涉嫌行贿案,已由淳安县人民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目前法院正在审理中。
(见习记者王春 通讯员刘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