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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方保护举报人举措

2014-06-30 10:42:26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法制日报 

  安徽:派专人接待举报群众,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严禁将举报材料转给被举报单位和被举报人;宣传报道和奖励举报有功人员,除本人同意外,不公开举报人的姓名、单位等信息。

  上海:严禁泄露举报人基本信息,不准私自摘抄、复制、扣押、销毁举报材料,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一定精神及物质奖励。

  各地严厉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王春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