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三个常态化 打造三大体系 发挥三种力量
内蒙古全力构建反恐工作新格局
为提升反恐处突能力,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坚持苦练精兵、武装联勤、专项打击三个常态化,打造警务合作、立体防控、应急保障三大体系,有效发挥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群防群治三种力量,全力构建反恐工作新格局。
“要从战略层面着眼,不断健全反恐格局、完善反恐体系、加强反恐力量,确保自治区政治安全、社会安定、群众安心。”不久前,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公安厅厅长马明在突击检查呼和浩特市武装巡逻情况时,对全区反恐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健全反恐格局
坚持苦练精兵、武装联勤、专项打击三个常态化
“火车站突发恐怖事件,10余名暴徒持刀砍杀无辜群众,各部门立即前往处置!”5月8日,赤峰市公安局反恐演练指挥部下达指令后,特警、巡警、武警及医院等多方力量迅速到达现场,开展抓捕、救援等工作。5月7日至8日,赤峰市公安局先后组织了两次反恐综合演练,共出动警力1200余人次,参战警种达12个。
练兵常态化是内蒙古公安机关开展反恐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通过练兵有效提高各警种协作配合能力、快速反应能力和果断处置水平。
内蒙古公安机关坚持屯警街面,使新式武器、车辆、技术发挥最大效能,并对火车站、汽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实行“武警、巡警、特警”三警联防,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可在第一时间有效处置。
完善反恐体系
打造警务合作、立体防控、应急保障三大体系
反恐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内蒙古公安机关牢固树立大区域、大资源、大合作、大联动理念,不断加强警务合作体系建设。
在国际警务合作方面,内蒙古公安机关相继建立的中俄、中蒙反恐协作机制,在案件侦破、信息交流、重大活动安保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国内警务合作方面,内蒙古公安机关与周边省区市构建反恐协作机制。2012年以来,仅东北警务协作区就举办不同层面的警务合作联席会议41次,签订地区间、警种间合作协议19项。
同时,内蒙古公安机关创新巡逻防控、站点查控、视频监控模式,大力提升了社会治安管控能力。乌海市公安局采取巡警和武警联动管“点”、交巡警一体化管“线”、社区民警管“面”,打造了立体化防控模式。
在应急保障方面,内蒙古公安机关加大科技投入,实行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公安机关联网,实现车站、广场、商业繁华区等人员密集部位和治安卡点、检查站视频监控全覆盖。今年年初以来,内蒙古公安机关全面推行“主城区360秒快速出警圈”、“96110咨询服务”等,最大限度把警力推向街面。
加强反恐力量
发挥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群防群治三种力量
作为少数民族自治区,内蒙古公安机关清醒地认识到促进民族团结是反恐工作的一大法宝。近年来,自治区各级公安机关以平安建设为契机,建立了矛盾调处、典型引领、特色警务三大机制,有效促进了民族大团结。
为提高公安机关促进民族团结的本领,内蒙古开展了懂民族心理、懂民族风俗、懂群众期盼,会与不同民族群众打交道、会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会在特殊环境下执法的“三懂三会”大实践活动,使广大公安民警能够在实际工作中诚心诚意与各族群众交朋友,成为做群众工作的行家里手。
化解社会矛盾、团结一切力量是做好反恐工作的一个重要手段。目前,呼和浩特公安局的“公调对接”机制、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公安局的“九小警务”等一批矛盾化解工作法,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消除治安隐患,切实做到了小事不出嘎查(村)、大事不出苏木(镇)、难事不出旗(县)。
在促进宗教和谐方面,内蒙古广大公安民警认真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团结尊重信教群众,维护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
为适应当前反恐形势和任务的需要,内蒙古公安机关积极与军区、武警、外办、安全、医院等单位合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指挥统一、协同作战的工作机制,依托公安机关现有通信指挥系统,建立统一的反恐怖应急指挥平台,实行扁平化指挥、可视化调度。
据了解,内蒙古已建立了自治区级反恐怖应急处置专业力量10多支1000余人;建立盟市级应急处置专业力量60余支1.1万余名。同时,内蒙古公安机关本着“人人都是反恐力量”的理念,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反恐工作。目前,全区各地已建立专职治安巡逻队伍854支,群防群治巡逻队员8.4万余名,反恐处置力量和能力大幅提升。(记者 陶 炜 通讯员 马 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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