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历】
梁高峰,1967年1月出生,2013年3月任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检察院检察长。
【治检心得】
重视小事,关注细节,把小事做细、做好、把小案办实、办准、办铁。
【难忘故事】
近日,办案人员告诉我陈某涉嫌交通肇事一案法院已经判决了,他因犯交通肇事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三年,他的妻哥张某因犯包庇罪被法院判处拘役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该案正是经办案人细心审查发现真正的肇事者的。
卷宗上显示,今年2月底,张某驾驶小型客车,沿信阳市平桥区南京路由西向东行驶,因操作不当,与横穿马路的行人李某发生碰撞,致李某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张某对此次事故负全部责任。
从卷宗材料本身看,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据此完全可以移送起诉。但办案人员在审查时却发现此案有两个细节有悖常理:一是事故发生后,张某应当及时施救和报警,而他却回家拿驾驶证,并赶回现场将驾驶证交给警察;二是张某明明自己有手机却让他妹夫陈某代为报警。针对疑点,办案人员感觉这起普通的交通肇事案背后,很可能隐藏着一些“秘密”。
随后,我院将该案退回补充侦查,并在提纲中详列出补充侦查事项,要求进一步查明案发后张某的通话记录、张某当天活动轨迹以及肇事车辆当天行驶路线上的所有监控记录。
侦查机关很快查明了事实的真相。原来,真正的肇事者是陈某。当天,陈某到朋友家吃饭回家的途中,经过出事地点时,因为接听其妻的电话而忽视了对路面情况的观察,将横穿马路的李某撞倒身亡。肇事后,陈某担心坐牢后自己的诊所没法开下去,就打电话请求一直无业在家的妻哥张某代为顶包,这样自己也好在外面疏通关系。查明真相后,我院以涉嫌交通肇事罪批准逮捕了陈某,以包庇罪批准逮捕了张某。
办案中,办案人员只有注重细节,审查案件细致入微,才能发现一些蛛丝马迹,揪出真正的肇事者。
(整理:记者赵国勤 通讯员胡传仁 余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