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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检察院开展2013年度案件质量评查

2014-06-24 16:49:11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厦门长安网 

近期,厦门市检察院针对2013年度两级院已办结的职务犯罪侦查案件58件、审查批捕案件3588件、审查起诉案件4622件、民事行政检察案件99件,随机抽取了209件案件进行案件质量评查。

经评查,所有被评查案件的评定等级均在“良好”以上,其中,职务犯罪侦查案件优秀率为72.73%,审查批捕案件优秀率为96.67%,审查起诉案件优秀率为77.78%,民事行政检察案件优秀率为89.47%。主要做法:

一是细化评查标准。依据两法修改和业务工作的新要求,对案件质量评查标准进行细化和调整,针对案件的实体、程序、法律文书、办案纪律、办案效果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确保评查标准符合法律规定和业务工作实际。

二是突出评查重点。针对不同部门业务特点存在差异性的情况,对一些工作量大的程序性、事务性内容采取了“扣分封顶”的处理方式,将对执法办案有实质性影响的环节作为评查重点,突出对办案能力的重视。

三是完善评查规则。评查采取评查回避、交叉评查、小组合议、多人把关等方式,每个案件须经2名以上评查人员独立阅卷评查,再由各评查组长对共性问题及评分情况进行汇总并提交集体讨论,形成最终的复核意见和复核得分。同时,评查设置复议环节,对市检察院侦监处、公诉处以及六个区检察院提出的33件案件77条复议意见逐条核实并对案件进行全面复查,共采纳了24条复议意见。

四是力促成果转化。评查后形成每个案件的具体评查意见,书面告知各案件承办人,并将评查结果向两级检察院通报,督促整改反馈,进一步推动执法办案工作规范化。

[责任编辑:李家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