秉持公正气自华
湖北省鄂州市检察院公诉处处长 李晓宝
公正执法连着党和政府形象、牵动着人心向背、影响着社会和谐稳定,不能有丝毫马虎和懈怠;人民检察官践行群众路线,最根本的是要恪守职业良知、秉公执法,让人民群众在每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我永远记得1997年刚到公诉部门时办理的第一起案件。靠捡拾“破烂”为生的张家兄弟二人,因涉嫌销赃罪被移送审查起诉。刚接手此案时,有同事就提醒我,张家兄弟经常在捡拾破烂时顺手牵羊偷拿别人东西,群众很厌恶、意见很大,这次他们涉嫌销赃,你简单审查一下,如果没有什么大毛病,就起诉得了。我没有回应同事的好心提醒,按照办案要求分别提审兄弟二人,仔细询问案情经过,两人不约而同、再三辩解不知道收购的是赃物;案件退回补充侦查,证明嫌疑人犯罪主观故意的证据,仍然存在明显瑕疵,难以形成闭合证据链。据此,我提出了不予起诉的审查意见,院检委会研究同意,决定不起诉。到看守所放人时,兄弟俩跪倒在我面前,哭着说:“我们兄弟俩毛病多、招人恨,但你们检察官能主持公道,公正处理我们的问题。感谢共产党、感谢检察院!我们一定改掉坏毛病,不再给政府添麻烦!”
那一刻,我怔住了!作为一名检察官,我只是按照法律规定公正处理了他们的问题,却得到如此感激,让年轻的我如何承受得起?!那一刻,我警醒了!作为一名检察官,执法办案务必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公正执法,决不能凭好恶、凭感情决断,决不能想当然办案、办瑕疵案,否则,损害的是法律,伤的是人心!那一刻,我亮堂了!作为一名检察官,我们代表的不只是我们自己,我们秉持公正,赢得的是老百姓对法律的尊崇,树立的是党和政府形象!从此,张家兄弟感激涕零的情形,时时鞭策着我恪守公正、严格依法,尽心竭力维护公平正义。
面对友情我能公正执法,面对亲情、金钱和压力我一样坦然处之,从来没有被金钱迷住眼、被人情绊住腿、被压力所动摇,始终坚守公正执法的底线。2009年9月,我市一名副县级女干部程某因受贿7万元被移送审查起诉。在侦查环节已经认罪的程某心存侥幸,在起诉阶段,动起了为自己减轻罪责的心思。提审时,她突然提出没有收那么多钱,其中5万元在案发前已上交单位。第二天,律师送来了一张单位开具的5万元收据。乍一看,与程某上交赃款的说法一致。紧接着,一位和我熟识的市领导秘书打来电话,说市领导很关注程某的案子,要我主持“公道”,还程某一个“清白”。当天夜里,一个远房伯父也提着烟酒来我家“走亲戚”,劝我给他个“老脸”,就坡下驴算了。但我没有屈从于压力和亲情的羁绊,而是耐心劝说伯父将烟酒拿走,并连夜和同事赶到程某单位,查找收据存根。经调查,5万元钱是程的亲属近日补交的,为帮程某开脱,将收据日期提前了一年多。问题搞清楚了,我顶住压力坚决依法提起公诉,程某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秉持公正不只是要严格依法惩治犯罪,更要注意维护好被告人的合法权益。2004年,在办理鄂东南当时最大的一起跨国走私、贩卖、运输毒品案时,我发现第二被告人孙某有协助公安机关抓获第一被告人的立功情节,但卷宗没有反映。尽管孙某穷凶极恶、罪不可赦,但有立功情节就要依法认定,这是法律规定,更是孙某的合法权益。我直接找办案人员调查核实,督促公安机关依法出具证明。法院最终认定了孙某这一重大立功情节,孙某被从轻判处死缓。
回顾20多年的从检历程,我倍感充实和温暖。我将牢记党的宗旨和检察官职责,一如既往立足岗位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一如既往秉持公正维护法律尊严,用自己的勤勉和坚韧、良知和理性,助燃正义永恒的光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