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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从江司法局“三措施”开展人民调解工作

2014-06-24 14:34:18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贵州司法行政网 

  为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提高人民调解员化解矛盾纠纷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贵州省从江县司法局翠里司法所通过“三措施”全面开展人民调解工作。

  一是实地调研,掌握实情。以进村寨、访农户的方式,深入基层一线,对村级人民调解工作执行情况进行调研,及时发现人民调解工作存在问题:群众一般的矛盾纠纷,村干没有及时处理,不及时向乡政府汇报,有些甚至瞒报;有些村寨没有人民调解员,无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有些村人民调解员对《人民调解法》一问三不知,业务功底薄弱。

  二是分类梳理、综合分析、制定培训方案。针对深入村级调研发现的问题,重点从村干部思想认识、人民调解组织机构建设、调解员掌握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情况等方面进行分类梳理,综合分析,制定科学、可操作性强的培训工作方案;同时,及时向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争取乡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

  三是加强人民调解培训,提高基层人民调解员业务能力。6月16日,经请示乡党委、政府同意,组织召开全乡各村人民调解员培训会,针对人民调解薄弱环节,乡司法所重点对《人民调解法》、《土地管理法》等常用的法律法规进行深入浅出讲解,并结合自身工作经验详细解说人民调解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调解技巧;同时,以发生县境内的人民调解案例,鼓励参训人员学以致用,积极引导展开深入解析,提出各自的看法和调解思路,以此检验培训效果。

  通过有计划、针对性、有重点的开展培训,进一步提高基层人民调解员的综合业务知识和化解矛盾纠纷工作能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全乡社会经济全面发展。截止6月16日,共计排查矛盾纠纷26件,协调成功22件,调解成功率84.6%。

[责任编辑:李家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