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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届特约监督员聘任大会发言摘登

2014-06-23 09:50:36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图为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届特约监督员聘任大会现场。孙若丰 摄

  编者按:6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第二届特约监督员聘任大会。继去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从社会各界优秀代表中聘任42名第二届特约监督员之后,为更加广泛接受监督、密切联系群众,进一步深化司法民主和司法公开,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增补58名特约监督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向与会的特约监督员颁发聘书并发表讲话,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主持会议,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宣读聘任名单。

  周强指出,聘请特约监督员对法院工作进行监督,对于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要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通过进一步加强与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联系沟通,积极发挥特约监督员的作用,广开渠道,主动接受监督,凝聚智慧共识,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共同推动法治中国建设。

  受聘特约监督员代表孙宪忠、王俊峰、林琳、张学兵、陈卫东、张劲、李大进作了发言。他们充分肯定最高人民法院这一完善接受监督机制、拓宽联络沟通渠道的重要举措,并表示将积极履职,为推动人民法院工作积极建言献策。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何晔晖,全国政协常务副秘书长、机关党组书记孙怀山,中央统战部副部长林智敏出席聘任大会并讲话。最高人民法院部分在京院领导出席会议。

  以下为与会人员发言摘要。

切实履行职责和义务

农工党成员、农工党中央人口与资源工作委员会委员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东盟学院常务副院长 林琳

  司法机关良好的监督性和规范性,有利于提高司法的效率和公正,促进司法的透明、民主、廉洁及公信力提升。这是司法机关走群众路线的重要方法之一;同时它也是民主党派反映意愿及建言献策的参政议法纽带,架起了民主法制制度建设的重要桥梁。

  做合格称职的特约监督员,一是增强法律意识。深入了解法律知识,逐步提高监督能力和水平。多关注司法部门的状况,深入基层调研,特别是经常到司法服务场所,监督司法人员的服务和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映并提合理建议,在监督中突出重点及实效,当好法院的督察员。

  二是实事求是。实行特约监督员制度,目的是在法院外部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因此我们必须从制度上严格自律,反映客观,要做实事,做好事,决不作秀。维护好法律的公正性、严肃性和权威性。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使监督有成效。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加强监督自我,在实践中不断提升自身的素质和能力,才能更好履行承担的责任。

  三是要有责任意识。坚持在监督中学习,在学习中监督,不断探索社会监督新形式。尽快进入角色开展工作,增强创新意识,与法院人员共同开创工作新局面。

践行群众路线 传递正能量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何晔晖

  自2010年开始,最高人民法院聘任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人士等担任第一届特约监督员,至今已有4年多时间。监督员工作的开展,对于促进司法公开、推进司法公正、坚持司法为民发挥了积极作用。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高度重视全国人大代表担任特约监督员这项工作。从第一届以及第二届第一批监督员代表履行职责情况看,大家都非常珍惜担任监督员这个机会,认真按照监督员工作条例的要求,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努力为法院工作建言献策,较好地履行了特约监督员职责。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依法治国的明确要求,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作出了部署。近年来,广大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工作寄予了越来越高的期望,全国人大代表作为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有责任有义务为推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支持和监督审判机关工作贡献一份力量。从人大工作的实践看,人民法院工作一直是人大代表关注的重点、热点。全国人大每年组织开展的代表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活动中,各选举单位都组织代表就法院工作听取汇报,了解各级法院的工作情况。两会期间,代表也围绕着法院工作报告,提出审议意见,并提出相关议案和建议。今年3月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代表就人民法院工作提出的议案建议就有70余件。同时,也有不少代表向各级法院转递人民群众反映的涉法、涉诉案件。这些都得到了各级法院的大力支持。本届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及地方各级法院,对代表工作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最高人民法院人民监督工作办公室,在日常工作中与全国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保持了经常性的沟通联系,去年,最高人民法院人民监督工作办公室还走访了各省区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工作机构,主动加强工作上的协调配合,为代表依法履职提供服务保障。最高人民法院还邀请全国人大代表视察基层法院工作,这个月底,还将邀请辽宁等7个选举单位的部分全国人大代表赴广东视察法院工作。这些工作的开展,都得到了全国人大代表和各选举单位的充分肯定。

  这次一共有30位全国人大代表被推荐担任第二届特约监督员,这既是一种荣誉,更是一份责任。各位代表来自不同选举单位、从事着不同的职业,都是各方面的优秀代表。作为兼职代表,大家的本职工作任务都很繁重,希望各位代表在做好本职工作、依法履行代表职责的同时,按照监督员条例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督员职责。去年的监督员聘任大会上,我希望各位监督员代表要当好“监督员”、“联络员”、“宣传员”,在这里,再提三点建议:

  一是要积极主动地做好监督工作。各位代表要合理安排时间,积极参加相关工作会议、旁听案件庭审听证,自觉参加专项调研和视察等活动,认真履行职责,珍惜监督员这一称号,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监督员作用。二是要践行群众路线。各位代表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注重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基层群众的意见,充分发挥代表沟通民意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及时把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反映上来,为推动人民法院工作积极建言献策。三是要传递正能量。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充分利用代表依法履职的各种渠道,广泛宣传法院工作,把人民法院公正司法、人民法官无私奉献的真实情况传递给人民群众。让社会各界客观全面地了解人民法院工作,了解我国的司法制度,让代表和广大群众理解和支持人民法院工作。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一定协助配合最高人民法院做好监督员的服务保障工作,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改进工作方法,切实解决兼职代表本职工作任务重、社会活动多等实际困难和问题,进一步提高服务保障工作水平,推动特约监督员工作再上新台阶,为促进人民法院工作科学发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新的贡献。

勇于担当 不辱使命

全国政协常务副秘书长、机关党组书记 孙怀山

  去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举行隆重大会,聘任了第二届特约监督员,有全国政协推荐的11名委员受聘。这次,最高人民法院进行增聘,又有11名政协委员经全国政协推荐成为特约监督员。这充分体现了最高人民法院对接受社会监督的高度重视,是最高人民法院重视和贯彻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举措。从另一个方面,也说明已获聘的特约监督员积极建言献策,切实行使监督职责,发挥了很好的作用,得到了各方的肯定。

  借此机会,我谈三点认识和体会:

  一、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独具特色和优势。

  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政协的三大职能之一,具有鲜明特色和独特优势。人民政协开展民主监督是通过建议和批评进行的,这决定了政协的民主监督靠的不是权力,不是强制性,靠的是真知灼见,靠的是以理服人,靠的是社会影响力。人民政协人才荟萃、智力密集,可以深入研究一些宏观的、重大的、深层次的问题;人民政协囊括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能够反映各行各业、社会各界群众的意见、愿望和要求;政协委员位置超脱、视野开阔,能够比较客观地提出意见、批评和建议;政协组织下通各界、上达中央,能够发挥民主重要渠道作用。

  政协委员应邀担任司法机关和政府部门特约监督人员,是人民政协开展民主监督的重要形式,有利于党和政府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有利于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有利于各方面人士通过政协组织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

  二、特约监督员责任重大使命光荣。

  对于全国政协委员而言,成为最高人民法院的特约监督员,是荣誉更是责任。全国政协有2200多名委员,但只有几十人有机会受聘成为最高人民法院的特约监督员。因此,委员们在最高人民法院履行民主监督职能时,代表的不仅仅是自己,还代表着全体政协委员,代表着政协组织,代表着自己所联系的广大界别群众。希望受聘为特约监督员的委员珍惜荣誉,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行使监督职权,积极履行监督职责,真正承担起责任和使命。这里提三点希望:一是要以身作则,认真学习法律知识,熟悉法律程序,牢固树立法律观念,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做学法、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模范。二是要密切联系群众,发挥各自的优势和专长,了解情况,反映问题,及时向人民法院反映第一手资料,传递来自人民群众的真实呼声,当好人民法院和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三是要加强对司法工作的研究和思考,积极提出自己的意见建议,为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发挥正能量,作出新贡献。这里我要强调特约监督员也要了解宣传人民法院的工作,努力增进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为依法治国、全面守法营造好的环境和氛围贡献力量。

  三、全国政协办公厅将全力做好相关工作。

  履行好特约监督员的职能,是政协委员的责任和义务;为政协委员履职尽责提供支持和服务,是政协组织的责任和义务。一方面,我们将继续加强对特约监督员推荐工作的研究和探索,把更多体现政协组织特点、作风正、能力强、履职积极的委员推荐出来。另一方面,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与最高人民法院的联系与沟通,共同为政协委员履职做好服务保障工作。最高人民法院为支持特约监督员依法履职,专门制定了《特约监督员工作条例》,并采取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举措。全国政协也有一些平台,比如,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双周协商座谈会、专题协商座谈会,都是畅通的民意收集和反映渠道,委员建言献策的渠道资源比较丰富,这些都可以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相互支持、相互配合,为特约监督员创造更好的工作条件。希望担任特约监督员的委员切实负责、勇于担当、不辱使命,作出更大贡献!

把握好民主监督的内涵和要求

中央统战部副部长 林智敏

  政府部门和司法机关聘请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担任特约监督员,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内容,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体现。最高人民法院建立特约监督员制度、开展特约监督员工作,是我们国家民主政治制度建设在司法机关和司法工作中的具体体现。

  最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多党合作事业和特约监督员工作。去年以来,周强院长先后2次亲自召开座谈会,真诚听取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对人民法院工作的意见;在最高人民法院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周强院长又专门召开座谈会,听取特约监督员的意见建议。今年5月,在俞正声同志主持召开的党外人士专题调研座谈会上,李少平副院长在互动交流中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将按照中央司法体制改革的具体部署,认真吸纳民主党派中央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专题分析、专项研究,努力服务于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进程”。

  十八大以来,在周强院长的带领下,最高人民法院积极搭建监督平台,不断拓宽监督渠道,认真强化工作落实,特约监督员工作实现了新发展,呈现了新特点,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制度建设上,实现了规范化程序化与提升效能并重。注重特约监督员工作的顶层设计,善于在实践中完善工作体系、细化工作目标、明确责任主体,努力激发相关部门和特约监督员联手推进司法公正的工作热情。二是工作模式上,实现了全院集中联动与部门结对联络并进。既有办公厅牵头组织特约监督员开展基层法院专项视察,也有相关部门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分别开展活动。三是工作方法上,实现了“请进来”与“走出去”并行。在主动邀请特约监督员参加重要会议、参与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草案论证、观摩庭审、参与接访的基础上,继续拓展特约监督员的履职方式,引导和鼓励特约监督员“走出去”接地气,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努力了解和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关切和期待。对以上三个新进展党外人士评价颇高。

  我代表中央统战部对来自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的特约监督员提几点建议,供大家参考。

  一是要把加强学习、提升综合素质作为履职尽责的基本点。特约监督员要不辱使命、不负众望,切实承担起工作任务,就要潜心练好“内功”。“多见者博,多闻者智”,要勤学习、善思考、多实践。希望大家密切关注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新进展新要求,积极参加各类业务培训,同时向最高人民法院的领导和同志们虚心请教、认真学习,尽快熟悉工作、进入角色、积累经验,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二是要把发挥优势、服务改革发展作为履职尽责的关键点。特约监督员大都学有专长,具有敬业精神和社会责任感。希望大家发挥好优势,结合工作实际,特别是在促进完善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方面多提有针对性、前瞻性、建设性的意见建议。同时也要注意发挥好桥梁和纽带作用,在及时了解和协助解决广大人民群众最为关心的司法问题过程中,不失时机地向社会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传播法院工作的好声音,释放司法工作的正能量。

  三是要把准确定位、增强监督实效作为履职尽责的着力点。希望各位特约监督员尽快了解工作性质,熟悉工作内容,遵循工作规律,努力工作,恪尽职守,特别是要把握好民主监督的内涵和要求,既要着眼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和关切,又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纪律。希望大家处理好本职工作与兼职工作的关系,积极参加最高人民法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增强法治意识、大局意识、廉政意识,提高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切实做到帮忙不添乱,到位不越位。

一道追求司法公正

北京市律师协会会长、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主任 张学兵

  担任最高人民法院的特约监督员,既是一份荣誉,又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它使我们与最高人民法院一道追求司法公正,保证当事人合法权益,也对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建设有非常积极的意义。

  我是一名律师,这些年广大律师为司法公正作出不懈的努力。所以我们很高兴看到一大批职业律师出现在特约监督员的名单之中。这能反映出周强院长及最高人民法院领导们对于律师群体的高度重视和认可。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司法体制改革有条不紊地进行,在这过程中很高兴地能看到律师正在不断融入法检体系。正如前段时间,最高人民法院公开向社会各界招聘最高人民法院的法官,我们的职业律师通过层层的考试和选拔走进神圣的最高人民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在最高人民法院的落实和每一点的进步,都与最高人民法院的努力,也与整个法律职业共同体每一个成员的共同努力是分不开的。

  作为一名特约监督员,我们会牢记自己工作的责任与使命,既履行一个监督员应该尽到的职责,也要注意善于与最高人民法院的各有关部门加强工作的联系,及时向其反映我们广大律师所遇到的困难。

推进司法规范化 严格公正司法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 陈卫东

  司法作为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担负着定分止争、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实现公平的重要功能。司法的重要性必然要求司法的公正性,而司法的公正性不仅要求司法工作人员廉洁自律、恪尽职守、严格依法办案,也要求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能够接受来自方方面面的监督,特约监督员制度就是这样的一种监督方式。它作为一种体制外的监督形式,能够充分反映民意、反映人民群众的呼声和诉求,而且具有信息来源广泛、形式灵活多样等特点。最高人民法院充分重视特约监督员制度的建设,表明对这一问题的深刻认识与正确定位。

  近两年来,人民法院在各方面的工作变化显著,特别是在推进司法公开、司法为民、司法公正等层面进行着积极、有益、大胆的探索,这些都是必须予以肯定的。但是,需要指出的是,人民法院在推进司法规范化、严格司法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有待解决。2013年1月1日新刑诉法正式实施,人民法院在刑事审判贯彻落实新刑诉法方面仍有不少可改进的地方,如,如何进一步提高证人出庭作证率、扩大二审开庭范围,以及如何做到及时有效地排除非法证据等问题。尤其是在当前进一步深化司法改革的大背景下,人民法院应当如何破解改革中的难点,去除阻碍司法公正的体制性、根本性障碍,如探索有效的省级人民法院统管模式、尝试建立规范的办案责任制、寻求有效运行法官遴选委员会、法官惩戒委员会机制,等等,以促使人民法院逐渐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升司法权威,在审判案件中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希望最高人民法院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根本出发点,积极加强与监督员的联系,为监督员提供法院在审理案件等有助于监督方面的信息,充分借助微信、微博、简报等方式建立监督平台。同时,也希望最高人民法院能够建立规范、合理的程序机制,以此保障监督员的监督意见得到及时地接受、处理和反馈,从而充分发挥监督员制度在司法民主方面的积极价值。

为社会正义树立法制标准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 孙宪忠

  作为人大代表,必须时刻收集民意,代表民意,传达民意,及时了解人民法院的工作,让社会大众了解法院,同时让法院了解社会大众的声音,这本来就是我们的职责。担任最高法院的监督员,当然能够给我们提供更好的机会来履行这一职责。

  我想在这里提一个建议,供大家讨论参考。建议的题目是,希望人民法院能够在社会是非的裁判上有更加旗帜鲜明的立场和措施,为社会正义树立坚实的法制标准。提出这个建议的出发点是,十八大三中全会再一次强调了对于坚持依法治国原则的重要性,而且同时提出了研究现代化科学的国家治理体系的问题。从国家治理的角度看,任何国家都需要建一种从上而下的司法体系,来行使对社会行为的是非评判的职权,从而规范社会行为,达到社会治理的目标。任何一个社会不能没有是非标准,而且历史证明,最可靠的统一的社会是非标准就是法律。所以法院在社会是非面前必须勇于裁判,从而达到弘扬社会正义,规范社会行为的目的。

  自从最高法院领导换届之后,人民法院在司法规范化、公开化、民主化方面下了很大的功夫,获得了人民的赞誉。在我看来,尤其是几个涉及社会大是大非问题的案件方面,法院敢于裁判,为社会树立了一种鲜明的是非立场,这是非常值得肯定的。这些做法对于引导大众纠正民粹主义的非理性的社会思潮、使得社会观念走向法制轨道方面,意义非常重大。但是我们还要看到,一些法院在社会是非面前还是不能够勇于坚持,尤其是在民商事案件和行政案件中,不适当地扩张调解作用、不敢通过裁判阐明是非的习惯,一时还得不到纠正。现在我国社会已经形成了利益多元化的格局,不同的人甚至不同群体的人,都有不同的是非观。但是作为一个法治国家,社会必须有明确的是非标准。

是职责,也是追求

共青团中央宣传部部长、共青团中央第十六、十七届常委 张 劲

  努力当好一名特约监督员,不仅是职责所系,也应是个人的自觉追求。

  一是要学习了解法院的相关工作。这是当好特约监督员的基本前提。要充分借助人民法院报、中国法院网以及法院官方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等渠道和平台,及时了解和把握最高法院在促进司法公正、推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方面所采取的措施、所付出的辛劳。

  二是要结合实际履职尽责。这是当好特约监督员的根本要求。首先是强化角色意识,秉承“当与不当不一样、当上以后要像样”的理念,自觉履行特约监督员的职责。其次是积极参加法院组织的相关活动。珍惜难得机会,妥善处理矛盾,在参与最高人民法院组织的相关会议、旁听案件、专题调研、专项检查等活动中积极作为、履职尽责。三要结合自身特点建言献策。要按照特约监督员的工作职责,围绕推进人民法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积极献计出策,努力成为法院工作的督察员、社情民意的调研员、司法工作的宣传员。

  三是及时沟通反馈。这是当好特约监督员的重要环节。作为群众团体的代表,要在深入基层、深入青年的过程中,有意识地向青年和社会各界广泛宣传法院工作,同时与最高法院监督办加强沟通联系,传递和反映来自基层一线的真实声音,及时反馈意见建议,努力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以积极主动的姿态履行好职责、完成好任务。

为司法的甜蜜和光明而努力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天达律师事务所主任 李大进

  近十二年来,我本人一直在三个身份当中转换,一个是人大代表,一个是监督员,还有一个是我的本行——执业律师。能够同时履行好这三个不同职位的职责,其实不是太容易。我认为,所有特约监督员在履职过程中,无论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是从事其他职业,都应当更加注重发挥自己本职工作之外的作用。第一,不仅要给法院“挑错”,行使好我们的监督权,同时,还要为法院和司法工作去呼吁,为司法权威去呼吁,为我们国家整个司法状况怎么能够走向人人都期盼的那份甜蜜或光明去作出努力。维护司法权威是我们一直强调且希望做到的。我们有这份责任,也应当发挥这方面作用,更多地为司法工作和法院工作去呼吁。第二,建议人民法院要创新思维,更好地提供便利。让各位监督员更多地了解法院工作,知悉法院的需求和工作的难点。只有知情,才能够更好地履职。第三,近两年来,人民群众普遍感受到,人民法院工作有了特别大的转变,特别是周强院长到任最高法院后,提出了许多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认可的观点和思路,但基层法院的工作与最高法院的要求还有不小的差距,还需要努力去缩小这种差距。希望这个过程越短越好,让人们更多地感受到基层法院工作的改变。

发挥专业优势 积极建言献策

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 王俊峰

  在法治社会里,一切司法活动均应注重法律的科学属性,尊重法律专业的独立性。司法审判工作是法律科学的重要实践。做好司法审判工作,关乎司法公信力,关乎社会公平正义,关乎社会和谐稳定,也是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

  作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重要成员,律师担任最高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有着突出的专业优势。非常高兴地看到,在本次增聘工作中,有众多律师被吸纳进特约监督员队伍,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对律师工作的充分肯定,是对律师在司法审判中所发挥作用的充分肯定。

  特约监督员工作是很大的专业荣誉,更肩负着沉甸甸的责任。我将以高度的责任和使命感,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工作条例(试行)》的要求,发挥专业优势,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切实履职尽责,为推动司法审判工作的进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建设法治中国作出应有的贡献。

[责任编辑:王春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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