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于担当 不辱使命
全国政协常务副秘书长、机关党组书记 孙怀山
去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举行隆重大会,聘任了第二届特约监督员,有全国政协推荐的11名委员受聘。这次,最高人民法院进行增聘,又有11名政协委员经全国政协推荐成为特约监督员。这充分体现了最高人民法院对接受社会监督的高度重视,是最高人民法院重视和贯彻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举措。从另一个方面,也说明已获聘的特约监督员积极建言献策,切实行使监督职责,发挥了很好的作用,得到了各方的肯定。
借此机会,我谈三点认识和体会:
一、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独具特色和优势。
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政协的三大职能之一,具有鲜明特色和独特优势。人民政协开展民主监督是通过建议和批评进行的,这决定了政协的民主监督靠的不是权力,不是强制性,靠的是真知灼见,靠的是以理服人,靠的是社会影响力。人民政协人才荟萃、智力密集,可以深入研究一些宏观的、重大的、深层次的问题;人民政协囊括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能够反映各行各业、社会各界群众的意见、愿望和要求;政协委员位置超脱、视野开阔,能够比较客观地提出意见、批评和建议;政协组织下通各界、上达中央,能够发挥民主重要渠道作用。
政协委员应邀担任司法机关和政府部门特约监督人员,是人民政协开展民主监督的重要形式,有利于党和政府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有利于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有利于各方面人士通过政协组织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
二、特约监督员责任重大使命光荣。
对于全国政协委员而言,成为最高人民法院的特约监督员,是荣誉更是责任。全国政协有2200多名委员,但只有几十人有机会受聘成为最高人民法院的特约监督员。因此,委员们在最高人民法院履行民主监督职能时,代表的不仅仅是自己,还代表着全体政协委员,代表着政协组织,代表着自己所联系的广大界别群众。希望受聘为特约监督员的委员珍惜荣誉,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行使监督职权,积极履行监督职责,真正承担起责任和使命。这里提三点希望:一是要以身作则,认真学习法律知识,熟悉法律程序,牢固树立法律观念,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做学法、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模范。二是要密切联系群众,发挥各自的优势和专长,了解情况,反映问题,及时向人民法院反映第一手资料,传递来自人民群众的真实呼声,当好人民法院和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三是要加强对司法工作的研究和思考,积极提出自己的意见建议,为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发挥正能量,作出新贡献。这里我要强调特约监督员也要了解宣传人民法院的工作,努力增进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为依法治国、全面守法营造好的环境和氛围贡献力量。
三、全国政协办公厅将全力做好相关工作。
履行好特约监督员的职能,是政协委员的责任和义务;为政协委员履职尽责提供支持和服务,是政协组织的责任和义务。一方面,我们将继续加强对特约监督员推荐工作的研究和探索,把更多体现政协组织特点、作风正、能力强、履职积极的委员推荐出来。另一方面,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与最高人民法院的联系与沟通,共同为政协委员履职做好服务保障工作。最高人民法院为支持特约监督员依法履职,专门制定了《特约监督员工作条例》,并采取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举措。全国政协也有一些平台,比如,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双周协商座谈会、专题协商座谈会,都是畅通的民意收集和反映渠道,委员建言献策的渠道资源比较丰富,这些都可以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相互支持、相互配合,为特约监督员创造更好的工作条件。希望担任特约监督员的委员切实负责、勇于担当、不辱使命,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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