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四川省人大常委代表与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召开检务公开工作座谈会。记者从会上获悉,7月1日起,全省22个市级检察院将全面开通信息技术平台。这意味着,四川省将全面实现面向广大群众的检务公开网络化。届时,检务公开中不公开事项的“负面清单”将进一步规范和推广,以明确界定检务公开的边界。
全省检察机关升级官网
日前,省检察院下发了信息公开技术平台方案,要求22个市级检察院于7月1日全部开通信息技术平台,完成互联网门户网站改版升级。
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各地在探索“新媒体检务公开”过程中,开发了较完善的诉讼流程查询和发布系统,实现起诉书等文书上网,开展在网络平台发布各类重要案件新闻,并在微博微信上及时公告案件开庭信息。
记者注意到,省检察院网站近日也进行了全面更新,新增了网上接待、检务服务、法律文书和在线调查四个板块,并首次公开了12起案件的法律文书。其中,“辩护与代理平台”、“代表委员联络平台”为新增内容。改版后,律师可在网上提前预约检察官。
将明确检务公开“负面清单”
四川省着力探索推进检察执法办案过程的实质公开,除法定不公开审理案件外,其余均应据具体情况在“点”(个案)、“线”(流程)、“面”(文书)三个维度予以公开。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解释,重要案件的公开主要包括在当地有较大社会影响的职务犯罪案、在当地有较大社会影响的刑事案、存在较大争议的申诉案件和公诉案件三类。
同时,全省正在探索减少文书公开负面影响的预防措施,防止不当泄露个体信息。近日,成都市新津县检察院制定了检务公开“负面清单”,把不能及不宜公开事项列明,要求其余事项均应公开。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朱晚林表示,下一步,全省检察系统将探索检务公开实质内容,建公开“新标准”。(记者 曾晶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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