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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优秀法官的优化路径

2014-06-16 14:09:36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访谈对象: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  兰为民

  对话背景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以推进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为目标,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从2013年4月起,在全市法院系统内深入开展干部双向挂职锻炼工作。

  一年的实践表明,作为天津法院培养、锻炼、发现、选拔干部的创新举措,此举不仅推进了干部上下互通交流,提升了队伍素质,而且起到了在上下级法院之间统一司法理念、规范司法行为、交流审判经验的作用。

  双向挂职 多岗历练成长

  法周刊:据了解,天津高院自去年4月启动有史以来规模最大、人数最多的一次干部双向挂职锻炼工作,请问开展这项工作的初衷是什么?

  兰为民:十八届三中全会对进一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作出了全新的部署与安排,如何形成竞争性遴选制度和在干部选拔中形成符合法官成长规律的良性循环,成为当下法院人才工作的重要课题。挂职锻炼制度能较好地回答这些问题,通过交流锻炼试探性地考察法院干部上下交流机制,较好地预判垂直交流干部的效果,使挂职锻炼制度成为实现省级以下法院干部统一管理的重要铺垫。

  当前,天津法院队伍建设正围绕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推进人员分类、法官选任制度和法官职业保障改革。但“三化建设”不是“一刀切”,而是要进行有针对性的方案补充和多样化的制度设计。

  双向交流挂职锻炼无疑是我们围绕“三化建设”开展的探索性尝试,促使法院干部经过多个岗位适应、多项工作磨砺、多种实际问题处理,提高实际工作能力,切实解决知识结构单一、能力本领不强、视野相对狭窄、观念更新不快等现实问题,最终使双向挂职工作成为法院培养干部的蓄水池和孵化器。

  法周刊:干部双向挂职锻炼作为新形势下加强法院队伍建设的一种有益探索,天津法院都做了哪些新尝试?其特色是什么?

  兰为民:一是严格选拔,岗位择“挂”。围绕干部文化层次、年龄和个人素质严格选拔条件,搭建培养梯次:选派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优先考虑具有研究生学历或博士、硕士学位的干部;处级干部一般在45岁以下,科级干部一般在35岁以下。

  二是加强跟踪,制度管“挂”。高院建立健全挂职干部跟踪管理机制,强化考察过程并创新考察形式,切实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同时要求接收法院切实加强对挂职干部的管理,按照“一人一策一方案”的原则,制定培养计划,落实培养措施,合理确定任务,并保留原待遇等。前不久,天津高院政治部全程参与,走遍每一家挂职单位,考察每一名挂职干部,切实把挂职锻炼和干部培养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完善提升,效果助“挂”。天津高院把挂职干部的培养和使用摆上突出位置,尤其关注挂职期间的成长提升、成效转化,对于表现突出、作出重要业绩、符合提拔条件的优秀干部,鼓励其在原法院提拔任用;对于培养效果显著,在挂职期间显示多面才干的,鼓励其在原法院换岗重用;对于业绩突出、在挂职期间展现水平能力的,鼓励并推荐在法院系统外提拔任用。

  两级沟通 改变审级思维

  法周刊:开展干部双向挂职锻炼至今已一年,取得了怎样的实际效果?

  兰为民:到目前,46名干部已进行了为期一年的挂职锻炼。他们在工作理念、工作作风、管理思维上都有了新的认识,感悟和收获颇丰,概括起来就是:“一个中心”、“两项转变”和“三点提升”。

  一个中心就是深刻体会到自身储备同岗位要求存在的差距,明确了学习的中心任务。两项转变就是转变了审级思维,促进了法院上下交流;转变了工作作风,提高了群众工作能力。三点提升就是提升了上下级法院相互间的认识程度、提升了挂职干部的业务水平和调研能力、提升了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

  法周刊:您刚提到了审级思维问题,在审理案件中由于缺乏畅通机制, 两审法院之间会有较大的思维差异。那么经过一年的上下互通交流,在这方面有着怎样的改变呢?

  兰为民:审级思维差异不仅使两级法院法官在案件审判上容易出现不一致的观点,更容易引起上下级法院在工作上的误解,突出表现在案件发改问题上。基层法院甚至会产生“你们说了算不是因为你们正确,你们正确是因为你们说了算”的牢骚。

  挂职锻炼在两级法院之间搭建起一座相互了解和沟通的桥梁,打破审视案件的固定思维模式,进行思维换位。通过审级思维的改变,增进了上下级法院的理解,减少了不必要的误会与障碍。

  另外,审级思维的改变还带动了上下法院的沟通,使一、二审法院对法律关系的认定和法律法规的适用有了相对统一的尺度和标准。

  上下交流 转变工作作风

  法周刊:双向挂职锻炼,是否也可以说是法院干部践行群众路线最直接的要求和转变工作作风的有效途径呢?

  兰为民:是的。基层法院的案件类型多、数量大,并直接面对人民群众,如果说司法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那么基层法院的工作就是这道防线中最前沿的一环。如何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开展调解、组织庭审、判后答疑都成为挂职干部着力学习并深刻思考的问题。

  挂职干部普遍反映,“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其实就蕴含在基层法官每天的送达、开庭、调解、判决工作之中。

  而高、中院案件法律涉及面广,新情况新问题多,群众工作难度大,对做群众工作的能力要求高。挂职期间又适逢高、中院开展第一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起点高、要求严,增强了在高、中院挂职干部的群众观念。

  尤其在审判工作中,二审案件当事人特别是上诉一方往往对法院寄予更高的期望。这就要求挂职干部要更加耐心地接待群众,从情、理、法上为他们答疑解惑,疏导情绪,让他们感受到司法的温暖。

  法周刊:作为天津法院培养、锻炼、发现、选拔干部的创新举措,今后对这项工作还有什么新打算?

  兰为民:高院重视挂职干部的培养使用,对2013年度挂职锻炼中发现的优秀干部进行重点培养,充分关注其发展动态,在挂职期间或挂职结束后及时安排到合适的岗位去发挥作用,切实做到“挂用”结合。

  对于2014年度的45名挂职锻炼人员,一方面,我们把握“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注重挂职的针对性,重点选派缺乏基层工作经验的干部到基层锻炼。另一方面把握“人岗相适”的原则,注重挂职岗位匹配度,注重从干部所学专业、工作经历和挂职岗位需求出发,综合考虑岗位安排,让他们带着学习任务,“培好土”、“扎好根”,实现丰富阅历、开阔视野、增长才干的目的要求。

  (记者 张晓敏)

[责任编辑:王春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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