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政府法律顾问团将于6月底正式成立。日前,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公开遴选和定向遴选,省政府决定聘请应松年等30名同志为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
据了解,法律顾问具体职责包括参与行政法律事务研究并提出研究报告,参与政府重大决策事项的调查研究并提出法律意见,参与政府重大经济项目、经济合同、合作协议等的研究论证工作等方面,实行聘任制,任期3年,可以连续聘任。
省政府法制办依法行政指导处处长余越峰近日接受本报记者采访,详细介绍了省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的构成和遴选方式。
四川首试:在全国范围内公开遴选
“公开遴选政府法律顾问团,在全国尚属首次,其他的省份还没有搞过”,余越峰说,省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的选择采取的是公开遴选结合定向遴选的方式,公开遴选更能体现选择广泛和公正,定向遴选主要针对在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力和知名度的专家学者。
在公开遴选方面,4月9日至4月18日,省政府在其门户网站和省政府法制信息网上同时发布省政府法律顾问团遴选公告,并联系多家全国、地方媒体发布遴选信息,接受报名。依据学历、获奖情况、公开发表成果等指标,兼顾职业、研究特长、年龄等因素,从89名报名者中择优拟定了10名候选成员。
专业选择:结合省情突出“四川特色”
除了公开公正,省政府法律顾问团的组建也特别注意了突出“四川特色”,根据专业、特长等需要定向遴选了20名顾问团成员。“比如,四川是民族大省,因此遴选也根据这个特点有意识地选拔了一些民族宗教领域的专家学者。”余越峰说,民族政策的研究出台将是政府长期的工作重点,这不仅关系到政府法治化进程的推进,也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民族团结。
职业构成:大多来自高校科研机构
30名法律顾问团成员中有17名专家、教授,分别来自中国政法大学、国家行政学院、四川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西南民族大学等高校、科研院所,剩下的12人为律师,1人为企业首席法律顾问。
年龄层次:重点选拔35至50岁学者
面对人才济济的顾问团,余越峰透露,此次遴选对象锁定在35岁到50岁的年龄层次,“这个年龄层次的学者,既有过硬的理论知识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是我们选拔的重点。”“但同时我们也会兼顾权威性,比如应松年是全国知名的行政法学专家,虽然年龄超出我们的标准但我们也把他吸纳进来,成为顾问团成员。”余越峰说。
他表示,政府的法律需求是多层次多角度的,所以在选拔法律顾问团成员的时候,会全方面的考虑:“行政法学、经济学、国际法、以及民族宗教政策以及老百姓关注度很高的食品安全等方面,我们选择的专家都有所涉猎。”
顾问谈感受
李剑
(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年轻学者应更有激情”
李剑是此次入围的顾问团成员中最年轻的一名。李剑表示,年轻意味着精力更充沛,获取信息的能力更强,做事情更具有激情。“此次入围的顾问团成员很多都是理论和经验非常丰富的前辈专家,与他们一起共事也能激发我的斗志,更好的做好这份工作”。
他向记者介绍,之前他与省政府、省政府法制办公室也有一些课题项目的合作,也了解到省政府要成立法律顾问团的消息。“作为高校老师,非常希望能与政府职能部门合作,这对自己工作经验的总结和能力提升是非常有帮助的”,李剑说。
韩旭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
责任比荣誉更重
韩旭表示,作为一名法学教授,有责任和义务将法学理论服务于政府、服务于社会。“我所在的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本身也是省委省政府的智囊机构,其中一个最重要的职能就是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选法律顾问只是将这种职能和责任进行了延伸。“韩旭说。
韩旭肯定了此次遴选的公正性,“这次还有不少律师入围。政府涉及的法律问题不是单一的、局限的,既需要有理论的专家学者也需要有实际操作能力的律师队伍。”
面对入围,韩旭强调,入围是一份荣誉更是一份责任。顾问团成员不是为虚名而来,而是为法治四川的建设贡献力量。
何长升
(四川润方律师事务所律师)
律师更有实践经验
何长升向记者表达了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优势:“律师在工作中接触大量法律实务,实践经验丰富,可为决策提供风险预测。”
对于顾问团今后的工作,何长升表示,律师作为政府的法律顾问,可以参与到政府的行政立法工作中去,为政府的决策提供合法性的审查以及意见和建议。同时,律师还可以参与到政府的一些重大事务的谈判中来,例如招商引资。
律师成为政府法律顾问,扩大了其参政议政的深度和广度,对于塑造和维护法治政府的形象有积极的作用。另外,整个法治环境的改善也势必有利于律师队伍以及整个律师行业环境的改善,何长升表示。
背景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也对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提出明确要求。为落实中央和省委这一部署,2014年1月10日,在省政府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上,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钟勉提出,要尽快组建省政府法律顾问团。
为此,省政府法制办组织有关专家学者研究法律顾问团组建机制,通过网络、电话等了解湖北、湖南、云南、吉林等省法律顾问团组建方式,在我省各市(州)和部分县(市、区)开展专项调研。在此基础上,制定了《四川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管理办法》,确定我省法律顾问团的组建原则是“依托政府法制机构,组建由专家、学者、律师等组成法律顾问团,为省政府及其部门涉法事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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