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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常熟市法院优秀青年法官群像素描

2014-06-13 15:41:55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江苏法院网 

  青春是瑰丽的梦想,青春是磅礴的力量。

  在常熟市法院,35周岁以下青年干警有134人,其中青年法官41名。2013年,青年法官人均办案208件,占全院结案总数的一半。

  他们在基层挑起大梁。有的被评为“十佳法官”,有的成为优秀调解能手、执行能手,有的在学术论文竞赛中获奖。他们用激情与汗水交出了一份份令人欣喜的成绩单,成为法院不断发展前进的不竭动力;他们扎根基层,在瑰丽梦想的实践中谱写司法为民的青春篇章。

  6月10日,省高级法院领导同志要求:“请新闻办商法制主流媒体搞好宣传。”我们期待以此推动正在开展的全省最美基层法官评选和集中宣传活动。

  2013年,常熟法院刑庭、少年庭共受理刑事案件1923件,审结1896件,结案数居苏州市第二名。在案件数量不断攀升的情况下,常熟法院刑事审判质效一直保持在较高水平。

  常熟法院刑事审判庭的年轻法官们,在办案过程中,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受到同行们的赞许,也得到了兄弟单位的好评,就连一些刑事犯罪人员本人或家属也对他们的判决心服口服。

  徐畅:失足少年的心理老师

  与孩子沟通是我们努力但却没有做好的事情,徐畅法官却走进了孩子的心里,让我们看到了与孩子沟通上出现的问题和“症结”,为我们和孩子沟通搭建了桥梁,虽然孩子被判了刑,但还是衷心感谢她。

  ——被告人李某父亲

  2011年7月8日,“少年罪错司法防治国际研讨会”在南京举行,两岸三地和一些国外司法界的专家学者济济一堂,共同探讨涉少刑事案件的防范与对策。会议厅里,一位年轻的中国女法官格外引人注目,她就是常熟法院少年庭的法官徐畅,徐畅以她的论文《涉少刑事审判中审前调查制度探究》应邀出席这次盛会。这篇旁征博引的论文以其独到的视角对涉少案审判中的问题作了探讨。

  徐畅,女,34岁,大学本科毕业,审判员,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自2010年独立办案以来共审结各类涉少案件259件,无一改判或发回重审。近年来,她深入学校、社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30余次,发表宣传、调研文章70余篇。

  “从根本上改造好一个失足少年,就要走近他的内心。”这是徐畅的观点,她也在朝这个方向努力着。为了实现这个目标,徐畅自费参加心理咨询师培训班,利用双休日参加学习,并于2010年通过国家考试并获得了心理咨询师证书。为了加强心理学方面的理论知识,之后,徐畅又参加了心理健康教育本科学历的自学考试。

  在和涉案未成年人打交道的过程中,徐畅经常思考的问题就是,怎样才能让不良少年改掉不轨行为和坏习惯,怎样才能减轻诉讼给他们带来的压力,怎样才能重新树立他们对生活的信心。对于案件处理时发现的未成年被告人的错误认知和父母对他们身心不利的言行,徐畅总是耐心地向他们指出,为他们提供正确的沟通方法。

  在审理李某盗窃案中,调查犯罪原因时,李某一脸愤慨,说是为了报复父亲。在仔细询问之后,徐畅了解到李某以前有过劣迹,父亲多次在亲戚面前夸奖别人的孩子,却反复说李某没出息。李某为此很难受,为了报复父亲,他潜入别人住处盗窃。

  “父亲在亲戚面前说你没有出息,你那时一定很难受吧。”为了取得李某的信任,方便进一步开展帮教工作,徐畅在开始谈话时就运用了心理咨询中的共情技术。

  在李某认识到自己存在问题后,因为引导被告人进行主动思考要比单方面说教效果好得多,徐畅又向李某提出了“自身存在哪些问题?”和“父亲对自己不满意时正确的做法是什么?”等问题,在李某不能进行全面回答时,徐畅就对他作指导。

  徐畅和李某父亲也进行了沟通,告诉其儿子的心理特点,建议在儿子尚未走出挫折阴影期间要以鼓励为主、批评为辅,并要注意方式方法。

  正是“标本兼治”的严格审判作风,徐畅让一个又一个的迷途少年重拾生活信心,重燃奋起灯火。

  陈洁:正义感召在逃人员向她自首

  我听见陈法官在电话里对我的朋友说,附带民事诉讼是给双方当事人一个机会,对被告人而言,这是悔罪表现的机会;对原告人而言,是获取赔偿的机会。我觉得我也要给自己一个机会,给受害者一个交代,我信任陈法官,我不再逃了,我向她投案。

  ——附带民事诉讼案被告人赵某的在逃同案犯曹某

  陈洁,27岁,2011年1月进入常熟市法院刑庭担任书记员,2013年6月被任命为助理审判员。2013年7月至2014年4月,共结案165件,无一改发、无一引发当事人上访,附带民事诉讼调解率100%。

  在处理赵某等人故意伤害附带民事诉讼一案过程中,由于被告人赵某被羁押,陈法官多次联系其亲友,但对方屡次推诿、态度冷漠生硬。原告主动表示撤诉,但陈法官从他的语气中感觉到他对法律的失望。为使赵某重拾公平正义的信心,陈洁通过赵某所在单位领导再次联系到被告亲友,经过多次沟通,终于将双方共同约至法院,由陈洁主持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当时,原告人连声道谢,赵某亲友反复道歉,并说自己因为一度不理解陈法官,所以态度不好、抵触推诿,差点误了大事,多亏陈法官坚持。结案后,赵某在逃同案犯曹某通过亲友致电陈法官,认为陈法官在处理案件过程中公正公平、值得信任,提出到陈法官处投案自首,并要求由陈法官“处理”他。

  除了充分保障被害方权益,陈洁也非常重视维护被告人的权利,用她的话说,被告人也是群众。无论是卷宗材料多达数十本的复杂案件,还是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的简易案件,她都一丝不苟地对待。

  在办理朱某某寻衅滋事一案时,尽管公诉机关建议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但陈洁注意到朱某某与与其同伙共同作案,有分有合,涉及犯罪十余起,公诉机关因到案的先后而分案起诉,该同伙人到案后分别供述了自己及他人参与的部分犯罪。经仔细阅卷核对,陈洁注意到朱某某有揭发他人罪行的情节,可能构成立功。尽管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均未提出相关意见、公诉人亦未注意到这一点,但陈洁还是要求公诉机关补充查实整个案件的案发情况。后经公安机关补充相关证据,证实朱某某的行为构成立功。陈洁依法定罪量刑。“公平正义不仅是被害人的一种期盼,也是被告人的期盼。”结案后,陈洁如是说。“一份公平正义的判决是法官的毕生追求”。

  以事实为依据,不偏不倚,公正公平地对待原、被告是陈洁坚持的一个原则,而这正是宪法法律至上的生动实践。

  余小惠:分娩前一周她还在岗位

  余法官是工作在审判第一线的典型代表,她长期以来坚持送法入社区,对本镇的治安稳定起到重要作用。在刑事案件庭审中充分展现了刑事法庭的威严和女法官的庭审驾驭能力,让罪犯无从抵赖,让人民群众看到了法律的公正,提升了安全感。

  ——常熟市尚湖镇镇长

  余小惠,34岁,审判员,2007年8月进入常熟市法院,在尚湖法庭工作两年,先后从事书记员、助审员工作,2012年以来结案近500件。

  她来自湖北,虽是一名纤纤女子,工作起来却巾帼不让须眉,有一股“拼命三郎”的男子汉气概,对案件的分配从不拈轻怕重,还主动承办大案要案。即使在身怀六甲时,还像往常一样精力充沛、行动敏捷地冲在办案一线,办案的热情没有一丝消退,直到分娩前夕还坚持办案,熟悉她的同事都非常敬佩她的工作精神和干劲。

  余小惠认为,法也容情,只是不容私情而已,法官也应当有仁爱之心,面对在是非、利害中纠结的当事人,她有一种悲天悯人的心怀,把手头上的每个案件妥当处理好在她看来就是一种善举,是法官应用的担当。因此,她努力在办案中弘扬真善美。有人说刑事案件的审理就是走过场,刑事法官不需要和当事人纠缠家长里短,其实那是对刑事法官的误解。余法官常说,法官要有两本账,以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为例,如果按照相关赔偿标准写一张判决书,这笔账好算,法律上没有任何问题,但是社会效果并不好,这笔账很难算。办理刑事案件在追求法律效果的同时尤其要注重社会效果,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基于这种认识,余法官针对本地危险驾驶犯罪数量较多的情况,积极撰写调研文章,并且每年在多个乡镇组织开庭,送法入社区,让最基层的群众明白醉酒驾车必须承担的刑事责任。近三年来,常熟危险驾驶犯罪案件逐年下降,这其中必有余小惠的一份功劳。

  吴向阳:幸运的“倒霉蛋”

  吴向阳法官承办了许多疑难复杂案件,我们笑称他是幸运的“倒霉蛋”,但其实他让我们看到了青年法官的裁判水平和青年干警的司法担当。

  ——常熟市检察院公诉科谭秀萍

  吴向阳,男,30岁,硕士研究生,2008年7月参加工作,2011年4月担任见习法官以来,共结案605件,平均审理天数15.47天。其中2013年度结案281件。

  在法院实行随机分案以来,一些具有重大影响的疑难复杂案件集中分在他手上,如涉案金额特别巨大、案情极为复杂的合同诈骗案件、涉及众多被害人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案件、被告人人数众多、卷宗材料极多的开设赌场案件、贪污受贿的窝案、串案等一系列零口供案件,要对付诸多难事。公诉人常常“取笑”他是幸运的“倒霉蛋”。“看来你真是幸运儿,那么多好案件分到你头上,中大奖都没有这么高频率的。”

  面对他人看似“霉运”和“不公平”的分案,他没有任何怨尤,还自诩“受了眷顾”。他常充满自信地说,不是金刚钻,不揽瓷器活儿,只有啃得了硬骨头,才能磨练好自己的牙,舞好手中的剑。

  他审结的郑某某强迫交易案是苏州打击“楼霸”第一案。近年来,常熟房地产市场的火爆,装修过程中的墙体拆除、材料上楼、垃圾清运等业务也日益增多,为了谋取利益,有些人与物业公司达成“进场”协议后,强迫业主或装修公司接受他们提供的服务并接受高价协议,有时还强迫业主或装修公司购买他们提供的水泥等材料,这些人被称之为“楼霸”,小区业主敢怒不敢言。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组织了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并充分听取了他们对法官庭审表现、“楼霸”现象以及对被告人量刑等方面的意见,最终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二万元。此案的判决起到了震慑不法商人的作用。对整个常熟的房屋装修市场秩序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

  在认真细致办好疑难复杂案件的同时,吴向阳还善于总结经验,潜心研究刑法理论,在处理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的过程中,他参与制定了《关于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财产处置意见(试行)》,文件针对新形势下涉众型经济犯罪“涉及面广、涉案金额大、社会危害严重”的发展趋势,以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的财产处置为切入点,以“发现在早、处置在先”“内部合力、外争支持”为工作原则,共计制定了18条针对性措施,填补了法律法规在该领域的不足,为推进涉众型经济犯罪的防范和打击提供了依据。

[责任编辑:王春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