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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河西法院“四个强化”提升法官职业形象

2014-06-13 15:24:54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天津法院网 

  今年以来,天津河西法院注重规范法官行为,改进司法作风,提升司法形象,取得良好效果。1至5月,未发生一起因法官不文明、不规范行为而引发的信访投诉事件。一是强化庭审文明规范。严格用语规范,要求法官在庭审中使用普通话和法言法语,对当事人不易理解的专业术语进行充分解释。强化时间意识,要求法官提前五分钟进入法庭,准时开庭,不得随意更改开庭时间;因特殊原因需要更改时,要提前通知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严守庭审礼仪,不得擅自离开法庭,不得在庭审中接打电话、发短信,不得翻阅与庭审无关的各种资料。二是强化着装仪表规范。明确着装范围,要求干警上班时间及外出执行公务时必须着制服。细化着装规范,严禁制服与便服混穿,严禁不同制式、不同季节服装混穿,严禁穿与制服不相称的鞋子。严格仪表规范,不准染彩发,不准佩戴耳环、项链、戒指、手链等饰品,发型庄重得体,工作期间不准披长发、化浓妆。三是强化考勤休假制度。严格打卡制度,禁止代打卡,并不定期进行抽查。严格出差审批制度,因公出差干警需向庭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递交审批表,经批准后方为有效。严格休假制度,根据休假时间制定详细的工资发放细则。四是强化审务督察力度。按照院内制定的《审务督察工作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要求,每周两次对干警上班迟到、工作时间用早餐、着装不规范、开庭迟到、串岗离岗等问题进行检查;不定期抽取庭审录像,监督干警庭审礼仪规范情况。每月在院内网发布《审务督察通报》,对违纪干警进行相应纪律处分,并将结果纳入年终目标考评。(作者:高歌)

[责任编辑:王春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