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辽宁省沈阳市东陵区法院举办“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媒体记者、学生等100余人观摩庭审。
上午十点,庭审准时开始。该案系一起盗窃、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件,被告人林某原是一家修车厂的学徒,跟随他的叔叔林某某学修车,后在林某某的教唆下开始学偷车。两个多月的时间里,林某共盗窃车辆4台,贩卖赃车3台,涉案金额40余万元。庭审结束后,合议庭对案件当庭宣判,依法判处被告人林某犯盗窃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
宣判后,沈阳建筑大学大一学生小王惋惜地说,“他现在才18岁,等他从监狱出来,就20多岁了,太可惜了!”大三学生小张说,“通过观摩庭审,感受了法律的公正和威严,不仅学到了法律知识,而且受到了法制教育,收获很大。”
人民陪审员董娇表示,整个审理过程非常公开透明,合议庭对庭审节奏的掌握恰如其分,判决依法公正,特别是被告人刚刚成年,法院邀请社会调查员,出具了社会调查报告,还设置了法庭教育环节,效果非常好。
该活动是东陵区法院推进司法公开工作系列活动之一。东陵区法院十分重视司法公开工作,将“法院开放日”、庭审直播、巡回审判、送法进社区、学校、企业等工作纳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全面深化司法公开,努力维护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今年以来,东陵区法院已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2次,庭审电视直播1次,法制进校园2次,送法进社区5次,巡回审判6次。
(作者:沈阳市东陵区人民法院 于慧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