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开县司法局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富民兴渝”总任务,按照“提速发展、全面小康”战略部署,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为推动该县特色绿色发展,改善民生生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建设美丽富饶新开州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扎实抓好全民普法教育,务实推进“六五”普法。一是创新开展“四大主题”法制宣传活动。结合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该县县委法建办和司法局牵头,县公安局、法院、检察院抽调力量,在县规划局、人社局、民政局等部门密切配合下,组建了700人普法讲师团,深入到该县城乡村(居),开展交通安全、城乡规划、社会保障、村民自治“四大主题”法制宣传活动。截止目前,该县共开展法制主题宣讲140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35万余份,受教群众达75万余人。二是扎实开展“法律八进”活动。坚持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扎实开展了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中介、进监所“法律八进”活动,重点抓了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五类人员”的普法教育。同时,开通了“村村通”法制广播,开展了法制赶场、法制进院坝、“百万农民工学法”、“企业法律体检”等专项法制宣传活动。通过举办法制讲座、开展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服务,赠送法律知识读本等大力宣传文明新风、新政新法,受到了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好评。三是坚持重大节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在每年“三月份法治宣传月”、“3.8”妇女节、“3.15”消费维权日、“6.26”国际禁毒日、“12.4”全国普法日、农民工日以及春节农民工返乡高峰时期等重要普法节点,利用流动法制宣传车、展板、挂图、专栏和新闻报道、网络论坛、网上知识竞赛等形式开展法制宣传,解答法律咨询,提供法律帮助,在全县形成了“上下联动、整体推进,条块结合、城乡互动”的普法工作新格局。四是搭建法治文化平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依托开县电视台,开辟了《法在身边》、《开州警讯》、《警方热线》法治电视栏目;依托开县移动短信平台,每周定期向全县各级各类人群发送法治短信;依托户外大型LED电子屏(墙)、公交公益广告、流动宣传车等载体,定期播放法制宣传光碟。同时,打造了南山法治文化公园、司法苑法治文化楼宇、三里河法治文化长廊、纪委监察廉政法治步道等户外法治宣传平台,进一步丰富了该县法治文化阵地,实现了普法宣传多元化。五是坚持以考促学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按照市委组织部、市委法建办、市司法局的统一部署,该县坚持了新提任领导干部和各级干部年度法制理论知识考试制度。近三年来,该县对新提任的383名领导干部进行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参考率、合格率均达100%。同时,坚持了每年秋季对全县各级各类干部进行年度法制理论知识考试。近三年来,该县参考人员累计达5.8万余人次,参考率达99%,合格率为98%。
二、扎实抓好法治创建活动,务实推进“法治开县”建设。一是立足科学决策,努力构建法治政府。在各级政府及部门中大力推广法律顾问制度,为政府重大决策、行政行为及重大合同提供法律意见,通过前移审查关口,将政府行为引入法制轨道,避免决策错误和发生违法行政行为。认真落实上级规定要求,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努力完善行政管理体制,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政府工作机制,规范行政行为。同时,在村(社区)、大中型企业、个体私营企业中全面推行了法律顾问制度。目前,该县法律顾问制度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大中型企业中实现了全覆盖。二是立足规范执法,加强行政案件管理。深入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执法项目和执法依据大清理、执法案件质量大评比、“公正廉洁执法”集中教育、政法队伍大练兵等活动。加强思想教育,加大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培训力度,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推行政务公开,不断提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近三年来,该县共培训行政执法人员725人次,其中721人取得了资格证书,85个部门、单位统一制作政务公示栏,向社会公开政务事项440多项。认真开展行政复议工作,县政府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1件,其中立案27件,不予受理4件。在立案的案件中,撤销1件,确认违法、责令限期履行1件,维持25件。三是立足阳光司法,促进司法公平正义。进一步深化审判改革,推进执行改革,完善警务公开、检务公开制度,加强司法工作流程管理机制建设。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强化内部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制统一。加大生效判决、裁定执行力度,努力破解“执行难”问题,尊重和维护司法权威和法制统一。完善司法救助制度,保障经济困难群众平等参与诉讼,努力让老百姓打得起官司,进一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动和谐社会建设。四是立足示范带动,强化基层依法治理。深入开展“法治开县”、“法治乡镇”、“民主法治村(社区)”、“学法用法示范单位”、“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诚信守法企业”、“五百普法示范工程”等各类创建活动。针对征地拆迁、劳动和社会保障、矿产资源、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以及消费领域中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协调和组织开展各种专项依法治理,逐步提升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近三年来,该县有13个村、6个社区被命名为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5个单位获得全市“民主法治五百示范单位”称号。
三、扎实抓好法律服务工作,务实推进惠民工程助维权。一是加强律师法律服务工作。完善了律师权利保障和救助机制,加强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建设,探索建立了律师事务所及律师诚信评价体系,在全县律师行业推行了“阳光执业”,规范了律师在司法活动中的行为。成立了律师法律服务团,组织指派律师参与信访值班、县长接待日和县纪委“法律直通车”涉法信访活动,引导信访群众依法表达诉求;积极引导律师服务“生态涵养发展区”建设,主动介入重点工程、物流商贸业、金融服务业、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组建中小企业、工业园区律师专项服务团,组织律师深入中小企业走访调查, 免费进行“法律体检”,帮助企业破解发展中的涉法难题、防患经营风险。同时,积极鼓励律师服务向涉及就业、就学、就医、社会保障、收入分配等民生领域延伸。近三年来,该县律师为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和公民担任法律顾问297家,代理各类案件2376件,解答法律咨询1600余人次,代写法律文书850余份,为当事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2750余万元。二是加强公证法律服务工作。以提高公证社会公信力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扎实开展了“诚信为基础、质量是生命”的公证队伍教育活动;以服务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引导公证机构积极拓展公证法律服务,重点拓展了金融、房地产、电子商务、“三权”抵押等业务领域;及时办理了移民搬迁、房屋拆迁、公租房摇号配租、高山生态扶贫搬迁、产权转让、证据保全、现场监督、强制执行等涉及社会稳定的项目服务;积极为新农村建设,特别是土地流转、林权承包等提供法律服务。近三年来,该县共办理各类公证2847件,其中:拆迁安置合同公证448件,民事类公证2249件,经济公证31件,涉外及港澳台公证119件。三是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深入开展基层法律工作者思想政治建设,通过理想信念教育、宗旨意识教育,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定位,自觉坚守职业道德底线,遵守执业纪律红线。出台了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完善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诚信执业监督机制,规范执业行为,促进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持续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面向基层、面向农村、面向群众的服务方向,以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改革发展为重点,在涉及农业承包、土地流转、集市管理及坑农害农引发的纠纷案件等方面为广大农民朋友提供了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同时,引导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协助当地政府处理法律事务,参与当地综合治理工作,化解矛盾纠纷,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近三年来,该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累计担任法律顾问217家,办理民事代理1670余件,调处各类矛盾纠纷830余件,为当事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960余万元。四是加强司法鉴定工作。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鉴定人员培训工作,提高司法鉴定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专业素质,为司法鉴定活动的顺利进行提供技术保障和专业化服务,确保了司法鉴定的“行为规范、程序公正、方法科学、数据准确、结论可靠”。近三年来,该县司法鉴定机构共办理各类鉴定案件819件,基本满足了诉讼需求。五是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坚持以“上为党委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难”为已任,以“服务大局,奉献社会”为宗旨,以“应援尽援优援”为目标,大力加强法律援助网络建设,积极推行“五个一”便民服务措施,上墙公布了法律援助的申请、受理、审核、指派程序,开通了农民工、老年人、残疾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推行了法律援助“点援制”,建立了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制度、案件跟踪制度、案件旁听制度、回访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对法律援助案件的回访、旁听率达到了35%以上。近三年来,该县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500余件,解答法律咨询1150余人次,代写法律文书460余份,为当事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约960余万元。六是加强政策法律咨询工作。不断探索完善政策法律咨询模式,推行咨询平台前移,在全县40个乡镇街道设立咨询站的基础上,在有条件的村、社区设立了120个咨询点。建立了定期回访、跟踪回访制度,了解群众对咨询解答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对特殊个案进行跟踪,提供后续咨询服务。建立了乡镇街道、县级相关部门联动机制,加大政策法律咨询与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医患纠纷调解、信访稳定的衔接配合,方便群众遇到政策法律等疑难问题就近咨询,减少了盲目上访和缠访。近三年来,该县共接待各类政策法律咨询17700批次19294人次,指导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29件,化解纠纷578起,挽回经济损失331万元。
四、扎实抓好基层基础工程,务实推进社会和谐稳定。一是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筑牢维稳防线。以“五情工作法”为钥匙,加强诉调、检调、公调、访调对接,推动完善了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互联互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完善了以县调解组织为龙头,乡镇街道调解组织为骨干,村(居)调解组织为基础,企事业单位和专业性、行业性调解为延伸,点、线、面结合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并创新成立了以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名字命名的“桂林人民调解工作室”。目前,我县共有各级各类调解组织721个,实现了100%的村建有调委会。学习推广“桥枫经验”、“刘玉美工作法”和“老马调解法”,进一步深化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完善了医患纠纷、交通事故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专业领域的调解工作。近三年来,该县各级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近四万件,调解成功率达99%。二是加强特殊人群管控,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率。着力抓好社区服刑人员管控。认真贯彻落实重庆社区矫正“13589”模式,建立了社区服刑人员衔接管理制度,规范了日常工作程序,定期开展了社区服刑人员走访,做到了对社区服刑人员底数清、情况明、措施实。充分运用技防手段,对列为严管的、适用禁止令的、矫正期在两年以上的166名社区服刑人员实施GPS手机定位管理,遏止了多起越界和脱管行为。近三年来,该县累计接受社区服刑人员1981人,正在接受矫正的有633人。着力抓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建立了“1112”安置帮教网络体系,密切与监狱、看守所、公安派出所等的横向联系和配合,指导司法所协调当地党委政府妥善安置“三无”刑释解教人员,实现了“无缝对接”。近三年来,该县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1260余人,帮教率达98.9%。三是加强医患纠纷调解工作,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进一步强化医患纠纷调解第三方平台,搞好部门联动,坚持依法调解,公正调解,进一步畅通服务渠道,完善服务措施,规范调解程序,不断提升化解医患纠纷的能力和水平,并加大了对医患纠纷的回访力度,定期不定期进行跟踪回访,了解情况,总结经验,不断提升服务质量。近三年来,该县共受理医患矛盾纠纷237件,其中调结225件,涉赔金额1189万余元;参与医患沟通170次;阻止“医闹”238起,涉及群众16800余人次;指导协作县乡两级化解医患矛盾纠纷254起,涉及群众16000余人次;开展医患纠纷预防和处置专题讲座196场次。调结的案件100%实现“案结事了”,没有一件出现反复。四是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坚持以“抓班子、带队伍、出成果、树形象”为总要求,扎实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驻所强基惠民生”活动、“转变作风、强化学习”活动、“加强队伍建设提升群众满意度”活动;加强了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了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七条意见”、党员干部“八严禁”、“十二不准”等,坚决纠正“四风”,进一步树立了司法行政机关良好的社会形象。近三年来,该司法局共有43名同志分别受到中央部委、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