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结合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积极推行院长办案制度,要求该院院长和其他党组成员要做表率,深入一线,均要参与直接审理案件,案件范围包括疑难复杂案件、新类型案件、在法院适用方面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案件、有社会影响和群众关注的案件等,以促进司法作风的转变,提升审判质效。截止目前,该院院长等党组成员共办案26件。
一是统一管理。将领导办案统一纳入立案庭管理,与普通审判员一起参与循环分案,如遇重大疑难或涉诉信访案件,则由该院立案庭直接分配给院领导办理,对分配的案件不分类型、大小,亲自送达、亲自开庭、亲自主持调解、亲自撰写裁判文书,做到“案结事了”。
二是完善机制。建立院长直接办案制度。界定院长和其他党组成员办理案件的范围,将院长办理案件的范围界定为在当地有重大影响的案件;疑难、复杂案件;重大集团性案件、矛盾易激化案件和党委、人大关注的案件等,充分发挥院长等院领导综合能力高的素质优势。同时,严格规范院长等院领导办理案件的程序,要求要带头遵守审判流程管理,不得随意变动开庭时间。规定院长等院领导每年办案数为5件。
三是发挥示范作用。由于该院院长等党组成员具有相对丰富的审判工作和社会实践经验,讲究审判技巧,协调处理能力较强,善于做当事人的服判息诉工作,更容易得到当事人的重视和认同,促进了审判质量和效率的提高,进一步提高了司法公信力,有力地带动了全院审判、执行工作的良性循环。如审理原一中校长唐某某受贿案,由该院领导担任审判长并主审,被列入全市法院刑事观摩庭,收到好评。而且是以身体力行,耐心细致接待当事人,起到很好的带头作用,让“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这种现象不再出现。
四是深入一线。该院领导通过直接办案,能发现一线法官在审判、执行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及时纠正不当行为,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拉近领导与干警之间的距离。并将办案与调研紧密结合起来,有针对性地破解司法难题,要把办案与密切联系群众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办案使案件当事人直接感受到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亲民作风。(作者:王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