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院严格按照“主题不换、镜头不变”的要求,把学习教育、听取意见、边学边改贯穿活动始终,着力解决政治不坚强、“四风”和“六难三案”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教育实践活动取得阶段性成效。
学习教育突出一个“真”字
坚持真学、真懂、真用,是伊犁州分院在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中突出特点。该院充分利用每周三、五下午和周六休息日时间,认真抓好党组中心组学习、机关党支部学习和全院工作人员集中学习活动,通过领导带学、邀请专家上党课、看电教片、开展主题讨论、心得体会交流等多种学习方式,组织全体工作人员深入学习领会中央、自治区、自治州关于密切联系群众、切实转变作风的各项规定以及焦裕禄、杨善洲、牛玉儒等先烈、先辈精神,使全院法官对教育实践活动的目标原则、工作重点、关键环节以及“三严三实”等内容做到人人皆知、入脑入心,有效防止“一知半解”和“与已无关”的思想。让干部队伍对开展这次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认识更加深刻,思想和行动得到高度统一,为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入推进奠定坚实基础。
听取意见突出一个“诚”字
“真的没想到法院会来回访我的案件,以前从来没有这样做过,现在法院态度真好,真正是老百姓的法院。虽然败诉了,但我对法官的办案态度和判决结果都十分满意。”3月24日,当事人阿布拉提在接受伊犁州分院案件回访时说。今年3月24日至4月3日,伊犁州分院组织4个走访小组分别深入伊宁市、伊宁县、霍城县、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对近三年116件已生效案件的当事人上门回访,围绕法院及办案法官在政治不坚强和“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面对面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建议,以诚心换民心,得到当事人的普遍好评。
在征求意见中,该院要求党组班子成员、副县级以上干部虚心听取意见,诚恳对待批评。活动中,领导班子成员深入联系点县(市)法院调查研究;在立案、信访窗口、审判法庭向当事人、律师、旁听人员发放“四风”问题调查表;在法院内外网开设“征求意见栏”、在门口和大厅设意见箱;开展“百案回访”活动、“法院开放日”活动等,共征求各类意见建议720条。这些意见建议涉及审判工作、队伍建设、政务管理等各个方面,既聚焦政治不坚强和“四风”问题,又反映出日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既充分体现了群众的心声和意愿,也反映出法院工作的特点。
立行立改突出一个“快”字
4月15日,伊宁市边塞律师事务所律师杨进到法院申请调卷,不再需要承办法官、庭长、办公室主任多人签批,只需由档案室按照规定办理手续即可,并且还有专门的阅卷室供他使用。杨进高兴地说:“在上次的律师座谈会上,我们给法院提出律师到法院调卷难,无阅卷场所问题,没想到法院这么快就进行了整改。”
针对奎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反映的奎屯群众到伊犁州分院诉讼路途遥远、花费大的问题。该院不断加大巡回审判工作力度,自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通过巡回办案,审结各类案件132件,同比上升35%。3月24日至29日,伊犁州分院组织3个合议庭赴奎屯市、乌苏市等地上门办案。在6天时间里,共审结民事案件17件(其中调解结案7件),刑事案件2件,行政案件2件。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孙广成及代理律师肖华在庭审结束后表示:“伊犁州分院到奎屯开展巡回办案工作,既有利于查清案件事实,实现案结事了,又节约了案件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减轻了群众诉累,对此我们十分满意。”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该院坚持以整改问题开局亮相,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坚决做到立行立改、边学边改。聚焦政治不坚强和“四风”列出问题清单,逐条制订整改措施,落实整改部门和整改时限。该院从减少审批程序、转变司法作风、完善服务设施、建立便民机制、加大巡回审判力度等方面制定了9项具体便民利民措施,窗口部门的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集中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已执结此类案件239件,到位标的额844.87万元;完善和落实司法公开机制,已有175份生效裁判文书上传中国裁判文书网;通过改进信访接待工作,加强判后答疑、法律释明、案件回访和案件风险评估工作,涉诉信访案件大幅下降;通过严格审判流程监控,加强司法巡察和审务督查工作,“四风”问题得到改善,机关作风、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得到明显改善和提升。(吴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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