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鞍山市海城法院高度重视法院队伍的政治思想教育,坚持以人为本,注重方式创新,充分发挥传统文化的熏陶感染功能,积极开展道德讲堂教育活动,提升了全院干警的综合素质,促进了法院各项工作的科学发展。
海城法院高度重视传统文化学习,将传统文化学习作为法院文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坚持全员参与传统文化学习,在学习主体上实现了全封闭,学习辐射面上实现了全覆盖;为法院全体工作人员购买《弟子规》、《群书治要》等传统文化经典,倡导自主学习传统文化,掀起了学习传统文化的热潮;坚持常态学习,与海城图书馆联办法院图书阅览室,大量引进传统文化书籍,制定每周一个半小时图书阅览室学习制度,院长曹允志带头学习传统文化经典。通过学习,2013年,法院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到99.75%,法官年人均结案数77.73,均位列鞍山法院系统第一名;群众满意度持续上升,投诉信访率持续下降;法院临聘人员通过学习传统文化,进一步定位了自己人生价值,起早贪黑、早来晚走,职业本分意识明显增强。
在开展学习传统文化学习的同时,该院有针对性地开展了道德讲堂教育活动。以专题片、视频资料、邀请道德模范讲座等多种形式,全面开展道德讲堂教育活动,大力弘扬“忠孝”、“仁义”、“诚信”等中华传统思想。目前,已邀请全国、各省道德模范讲座12场,开展道德讲堂教育活动35期。2012年10月,该院承办了鞍山市道德公益讲座活动,邀请高昌礼、张瑞、傅冲、夏红等十余位道德公益名人进行道德公益讲座,有100余名志愿者参加大会服务,听课群众达到1500余人。。
2013年3月,司法警察大队收到一位外地妇女的感谢信,写信的外地妇女并不是当事人,由于她到海城人生地不熟,来到法院打听道,接待她的司法警察,非常热心考虑她年龄大腿脚不便,开车将其送到公交车站。海城法院的法官还把道德教育运用到调解矛盾中。82岁的蒋某养育了七个子女,瘫痪在床,不仅需要子女照顾,还需要每月1000余元的医药费。子女却不尽赡养义务,老人将七个子女告上法庭。承办法官在审理过程中,结合所学的传统文化向当事人宣传孝敬老人的传统美德,同七被告一起观看了《中华传统文化讲坛》。最终感动了七被告,主动提出定期看望母亲并按时给付赡养费,保证让母亲安度晚年。
教育了本院工作人员的同时,也向全社会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2013年5月,法院18名干警通过他们加入的“梦田”爱心微信平台,为因提出分手而被男友伤害,造成二级伤残,生活不能自理的女孩王莹莹发出救助倡议,得到了成员的积极响应。他们发出救助倡议,进行爱心接力,联系北京中医专家—预订进京车票—送站—接站—安排食宿—垫付先期治疗费10000元,第一期募集捐助款36300元;第二期募集捐助款24300元。通过一个月的治疗,王莹莹脚趾可以活动,稍借外力可以坐起、走路并可以借助物体蹦跳,治疗效果十分明显。在道德讲堂教育活动的感召下,法院有115志愿者加入郭明义爱心团队并成立了海城法院分队,慈善自愿填报义务献血41人,捐献干细胞10人,捐献遗体7人,社会应急救助56人,慈善义工71人。
(作者:鞍山市海城人民法院 邢学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