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夏邑县人民法院结合本院审判工作实际,采取多项措施,通过实施“三项通报”,审判质效明显提升。截至今年5月中旬,该院共审结各类案件1131件,审限内结案率100%,当事人服判息诉率90%,其中民事案件调撤率71%,各项基础指标稳中有升。
“三项通报”即案件办理情况通报。对每个业务审判庭的当月新收案件情况、结案情况、未结案情况每月通报一次;案件发改情况通报。凡是被中院发回重审、改判或再审被本院改判的案件,由立案庭负责统计原承办庭、承办人以及案件办理情况,每月通报一次,特别情况的,即时通报;案件评查情况通报。各业务部门当月审结的案件,必须次月10日前全部交审判管理办公室评查,由审管办填写《案件评查意见表》附于卷内,对案件质量每月通报一次。(李献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