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6月1日起,运城中院全面启动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试点工作,并确定永济、夏县、垣曲、临猗四个法院为全市行政案件集中管辖试点法院,其中盐湖区法院管辖本区内行政案件;永济法院管辖芮城、临猗、夏县全部行政案件及盐湖区部分行政案件;夏县法院管辖闻喜、平陆、永济、垣曲全部行政案件及盐湖区部分行政案件;临猗法院管辖稷山、河津、万荣全部行政案件。非集中管辖法院的行政审判庭仍予以保留,主要负责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审查等有关工作,同时协助、配合集中管辖试点法院做好本地区行政案件的协调、处理工作。
据悉,为搞好试点工作,运城中院做了大量前期准备工作,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试点方案》和《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同时将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起诉时间条件、举证责任等内容汇编成宣传手册,统一印刷格式,全市法院共印制15万余册。(通讯员靳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