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阆中市人民检察院为激发干警的创新热情,探索新形势下推进检察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出台了《关于检察工作创新实行课题立项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规定:在创新的内容上,要根据中央政法委《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和高检院《检察改革五年规划》工作部署,围绕刑诉法、民诉法的修改实施,结合检察工作实务,在执行法律法规、开展检察监督、加强队伍建设和内部管理等方面,在制度上、机制上、举措上进行创新。在组织管理上,成立了检察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检察创新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课题的立项评审、验收考核等日常工作。在课题的实施方式上,实行检察创新工作课题立项制。具体来说,部门或个人(也可是几人组成的课题组)对拟创新的课题向创新办公室申报,院里组织人员对课题进行评审,确定是否立项。通过立项的课题确定主责任人,明确完成时间,向全院公示。在经费保障上,通过评审立项的课题,阆中市检察院将给予一定的课题工作经费,并根据课题成果转化情况追加经费,最高可达3万元。《意见》规定,6月20日前,各部门、个人向本院创新工作办公室进行课题申报,6月20日—25日,检察院创新活动领导小组对申报课题组织人员进行评审,6月底前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评审通过的创新立项课题张榜公布。(陈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