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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市发挥“一基地二中心”作用让社区服刑人员更好地融入社会

2014-06-10 11:28:23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浙江司法网 

宁波市司法局认真学习贯彻全国社区矫正工作会议精神,围绕社区矫正监督管理、教育改造、适应性帮扶三大工作任务进行了有力的尝试,通过“一基地两中心”建设,努力在规范上下功夫,力争在提升上有突破,为该市社区矫正工作精细化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目前,全市社区服刑人员维持在5500人左右,再犯罪率有效控制在0.1%以内,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一是创新监督管理机制,建立社区矫正综合性公益劳动基地。建成了集“监管、教育、培训、帮扶”等功能于一体的象山县阳光创业园和江北甬新公益园两个基地,长期为社区服刑人员提供劳动机会,并实现了社区服刑人员公益劳动的基地化、常态化、制度化和规模化运作,产生的劳动收益除反哺园区建设外,还将用于帮困扶助。两个基地建成后,累计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学习教育2720余人次,集中与分散劳作2494人次,技能培训262人次,无一人脱管。

二是创新教育改造机制,建立社区矫正教育矫治中心。在现有的区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内增设社区矫正工作窗口,规定社区服刑人员统一到区本级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报道,加强人员点名、报道工作力度,防止脱管、漏管现象发生。设立个别谈话室和集中教育室,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做好日常教育矫正工作,逐步将社区矫正功能融入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内,借助该平台打造“区级社区矫正教育矫治中心”,提高教育矫正工作质量。

三是创新帮扶矫治机制,建立社区矫正心理咨询矫治中心。运用专业化的模式,同社区服刑人员建立联系,通过心理干预和心理辅导,减少他们对社区矫正的抵触情绪,并帮助他们调整心态,恢复社会功能。同时,心理咨询师会及时将矫正对象的心理状况反馈给相关部门,并指导工作人员制定相应的矫正和帮教方法,彰显了“以人为本”的理念。

[责任编辑:李家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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