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姚华顺 通讯员陈先防)近日,重庆市秀山县膏田镇膏东村支书赵仁置和漆园村文书齐德明两位村干部走进该县司法局在膏田镇开办的“法律超市”,将心中的疑惑向法律专家请教,并得到一一答复。
据了解, “六五”普法以来,秀山县司法局不断探索和创新普法模式,特别是今年初以来,他们把涵盖司法行政系统的律师服务、公证服务、法律援助等业务领域具体职能,以 “超市”的形式在各乡、镇和边区人群集中的场镇进行开设,乡镇、村组干部和老百姓赶“超市”自选 “产品”,择题学习,司法局派法律专家和老师坐堂,只要涉及法律方面的事务,老师对相关法理、法律依据、调解技巧、文书制作等等进行解惑。
“法律‘超市’的设立,目的就是满足老百姓学法、用法,填补普法学习中的盲区,乡镇、村组干部遇到所涉法律法规的问题,他们就来‘超市’选择学习什么法律,解决什么问题,由我们派去的老师为他们解决法律上的疑难问题,让他们学一样,懂一样,用一样,解决一样。 ‘超市’里的法律服务产品多达30余项,基本上进行数字化集约化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林业产业、产权、农村纠纷、法律宣传等等。截至5月,这种以赶‘超市’学习法律的乡镇、村组干部和老百姓达3万多人次,为‘六五’普法和社会稳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取得了可喜的成效。”秀山县司法局副局长吴淼说。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秀山县司法局把司法行政的服务职能从传统工作模式中剥离出来,使以往通过行政手段实施的法律援助、法制宣传、公证鉴定以及矫正等职能转变为公共服务产品和平台,整体呈现在群众面前。
法律援助是为群众提供“淘宝式”的法律服务,司法行政机关相当于“店主”,干部职工和所涉及法律是“营业员”和“产品”,老百姓则可以像选商品一样选择法律服务。秀山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严亚波打比喻说。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秀山县司法局根据广泛调研和征求群众意见,确立了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型司法行政机关目标,从实际出发,把司法行政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作为联系群众的纽带、服务群众的窗口、展示形象的重要阵地。从年初开始,在全县进行多种形式的普法盲区的打扫部署,先后把法制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服务、司法鉴定、公证服务、社区矫正等业务,下到村组、院落,开设法律‘超市’,他们可以学习一样,懂得一样,应用一样,把法律盲区都打扫干净。给老百姓这种‘淘宝式’的法律服务,做到件件有回应。”该县司法局长张鲁秀对记者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