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滨州市健全机构,完善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加大指导力度,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一是健全机构,提升组织保障能力。落实责任,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及编制部门的重视支持,经市编办批复同意,全市7个县区司法局全部加挂社区矫正管理局牌子,市、县(区)、镇(街)、村(居)四级社区矫正组织网络基本建成,为工作开展提供了有力组织保障。通过举办教育培训班和专业知识讲座等形式,提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二是强化管理,提升教育监督水平。狠抓“入口关”,规范适用矫正前调查评估,规范社区矫正评估指派程序。狠抓监管,严格落实日常动态管理。建立健全社区服刑人员周电话汇报、月当面报到、月走访及外出请销假等制度。狠抓考核,严格奖惩制度落实。对矫正人员实行分级处遇、分类管理,采取宽管、普管、严管3类管理方式进行管理。截至目前,共撤销缓刑收监执行14人,撤销假释5人,暂予监外执行收监执行5人,有力地维护了执法的严肃性、权威性。
三是完善系统,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建立完善“滨州市社区矫正信息管理平台系统”,对全市社区服刑人员实行手机定位管理,定位成功率达83%。创新监管模式,配备社区矫正分级管理仪,利用人脸识别技术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报到、思想汇报等情况进行有效监管。配备执法记录仪,对工作人员执法过程进行全程记录,保证了执法过程公正、公开。
四是以人为本,提升帮困扶助水平。坚持“五必访”,即情绪不稳定、家庭生活困难、重病住院、家庭重大变故、节假日必访,帮助困难社区服刑人员解决就业、就学、生活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博兴县还出台了《关于建立全县就业帮扶工作的管理机制》,进一步促进教育帮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