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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万州法院积极践行生态责任

2014-06-10 08:43:06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当天,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环保庭法官来到三峡库区万州长江二桥江边,现场监督3名被告人牟某某、唐某某、陈某某放养草鱼、鲢鱼鱼苗总共2.85万余尾,让被告人用修复长江生态的行为减轻自己的罪行。

  今年4月15日下午,被告人牟某某、唐某某、陈某某携带蓄电池、增压器等电捕鱼工具,先后到万州区大周镇盆鼓凼大桥下河沟、双凤桥下长江支流大周溪水域实施电捕鱼,共捕捞鲶鱼等各类长江鱼20斤。当晚23时许,该3名被告人被长江航运公安局万州分局当场查获。该案由检察院移送万州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3名被告人在国家规定的禁渔期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捕捞水产品,其行为均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鉴于3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庭审中均自愿认罪,悔罪表现较好,可以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依法判处牟某某、唐某某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判处陈某某罚金人民币三千元;扣押的两台电瓶、两台增压器等捕鱼工具予以没收销毁。

  经法官教育帮助,3名被告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懊悔不已。为了弥补对长江渔业资源造成的损失,3名被告人在接受法院的刑事处罚后,愿意在力所能及范围内,积极承担修复长江生态责任,弥补损害的生态环境,自愿购买鱼苗2.85万余尾放养至长江河段。(记者 陈小康 通讯员 周锦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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