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世界环境日前夕,湖北省丹江口市人民法院在武当山、六里坪等案发地公开宣判了4起7人猎捕野生动物等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案件,达到了宣判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这是今年该院为保护丹江口库区生态环境采取的一项新举措。近年来,该院采取多项措施重拳打击涉及破坏库区生态安全的犯罪案件,确保一库清水永续北送。
在依法严厉打击涉武当山遗址保护、涉库区环境污染等犯罪的同时,该院积极探索生态补偿手段促进生态环境的修复。对滥伐林木、污染水源等刑事案件,积极引导被告人植树造林或者增设排污设施以弥补其对库区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并以此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在环境保护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及民事诉讼等案件中,采用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方法,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以判令侵权人消除污染、恢复原状的方式,使已造成的环境污染、破坏尽快消除,使毁坏的植被得到恢复。近三年施行“补植复绿”的17件案件中,已促使100余亩库区被毁林地重披绿装。
另外,该院还积极拓展生态资源司法保护内涵,建立环境巡回审判常态工作机制,坚持就地审判、就地教育、就地宣传的原则,通过到案发地巡回办案,增强社会环境保护意识、震慑污染企业、预防污染。2011年以来,累计巡回审理涉环境保护案件63件,巡回审判率为91.6%。同时,该院还建立了群体性环境保护纠纷预警排查机制,及时提出环保司法建议11条。结案后,通过采取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方式到被污染、破坏现场回访等措施,督促责任人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来修复环境,扩大和巩固环境审判案件的社会效果。 (王 锐 戴隆伟 熊 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