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和分管领导相继就天津市司法行政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作出批示。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天津市委书记孙春兰批示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指示非常重要,要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特别要扎实抓好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各项重点工作,有序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司法行政工作水平,为平安天津、法治天津、美丽天津建设作出新贡献。
天津市委副书记、市长黄兴国批示要求,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做好天津市监狱、戒毒、社区矫正、法律援助、法制宣传等重点工作,稳妥推进司法行政体制改革,建好建强司法行政队伍,全力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水平。
天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散襄军批示指出,要切实将习近平总书记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到天津工作的具体实践中,保持先进,勇于开拓,努力使天津司法行政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天津市副市长王宏江批示指出,要认真抓好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落实。(记者 周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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