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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太原中院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出实招见实效

2014-06-09 10:37:51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太原市政法委 

   自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太原中院紧密结合审判工作实际,狠抓三大平台建设、作风建设和立案窗口建设,着力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等群众反映强烈的“六难”问题,为深入推进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打下坚实基础。

    三大平台把法官的行为晒出来

     作为三大平台建设之一的审判流程公开平台,太原中院在诉讼服务大厅张贴从立案到执行的审判流程图,让当事人明确在什么阶段需要做哪些工作,法院工作人员在什么时间必须完成哪些工作;除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诉讼服务大厅的电子显示屏将开庭时间、审判法庭地点、独任法官、合议庭成员等开庭信息按规定提前公开;将“法院开放日”常态化,完善邀请公众旁听庭审制度;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学校师生、公司员工、部队军官等社会各界人士旁听庭审并打分、提建议;积极运用院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及部分媒体等平台,及时回应社会关注,公开审判工作和典型案件情况。

    在裁判文书公开上,组织法官学习裁判文书格式,学习新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提高文书制作水平;增强责任意识,严把格式、文字、数据质量关,坚决杜绝出现低级错误的裁判文书;严格把控文书审核关,在送达当事人和作出宣判前,庭长、分管院领导要严格审核;坚持定期评查、不定期抽查相结合,强化考核奖惩,把文书制作水平作为年终考核奖惩的重要内容;对依法可以公开的裁判文书在院门户网站上全部公开,自觉公开,接受外部监督。

    在执行信息公开上,利用报刊、网络、公告栏等平台,依法公开执行过程,告知新收执行案件的执行流程、执行期限、当事人、承办人、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执行措施、结案方式及原因等情况,让执行全过程透明化;对一些特殊的或社会关注度高的执行案件,当事人依申请或法院依职权,邀请人大政协或其他社会人士人员参与到执行工作中来;允许当事人依法随时查阅执行卷宗,查询相关执行信息,了解执行人员所做的工作以及执行进展;加强与新闻媒体、金融、工商、税务等部门的合作与信息共享,加大对拒不执行判决的“老赖”的曝光力度,进行信用惩戒,积极推进执行信息公开平台与社会诚信体系对接。

    三项规范把法官的行为圈起来

     太原中院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为重点,结合当前的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为载体,重拳整治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把改善司法作风作为常态性工作。整治少数干警不说真话、讨价还价、不服从安排、不遵守纪律以及拉“小圈子”、搞“小山头”等无组织无纪律现象。坚决纠正和查处泄露审判秘密的行为,“吃拿卡要”,搞特权、耍威风,粗暴冷漠对待群众,用公款相互宴请、赠送节礼、公车私用、违规消费,到私人会所活动、变相公款旅游等行为和问题。

    同时开展了“净化交友圈”活动。院党组要求干警对自己的交友圈进行全面筛查,自觉净化朋友圈,慎交友、交益友。严禁违反规定与律师、当事人进行不正当交往,严禁以“给亲戚、朋友帮忙”为由充当诉讼掮客、插手过问他人办理的案件。

    在开展“争当群众贴心人、做公正廉洁法官”的活动中。抓好“两个教育”、“一项活动”,教育引导干警坚守人民法官为人民的精神内涵,在工作中切实做到为了群众、理解群众、团结群众,在办案中严守公正司法的生命线,把好金钱关、人情关,树立公正廉洁的法官形象。开展正反典型教育,坚持“每月一部电教片”,组织干警参加集体劳动、体会群众辛苦,以劳养廉、以劳育廉,教育干警珍惜岗位、廉洁奉公。

    三项服务把法官的形象树起来

     提供便民服务。以争创一流窗口为契机,在立案大厅设置公告栏、印发诉讼指南手册、现场提供咨询等便捷有效的方式,将立案条件、立案流程、诉讼费用标准、缓减免交诉讼费程序、当事人重要权利义务、诉讼和执行风险提示等信息及时告知当事人。

    规范审判流程。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审判流程管理的规定》、《财产保全案件实施细则》、《关于规范涉诉信访接待、再审审查、申诉复查流程管理办法》,强化审判流程管理,规范财产保全行为。向当事人说明诉讼文书写作规范、提供有关法律文书样式;告知协议、民间调解、仲裁等诉讼外纠纷解决方式;及时将案件受理情况通知当事人、送达不予受理裁定书、不予受理再审申请通知书、驳回再审申请裁定书等相关法律文件,并说明具体理由。

    完善便民措施。进一步推行诉讼服务承诺制度,把服务理念、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服务时限、服务方式等各项服务承诺向群众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推行首问责任制度,对来访来电的每位群众,首位接待人员负责做好接待工作,确保群众的正当诉求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进一步推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对提供材料不齐不全、不符合规定的群众,接待法官均开展一次性立案指导服务,避免诉讼群众多次往返法院,增加诉讼成本。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中院接待立案咨询262人次,实现了服务受理“零推诿”、服务事项“零积压”、服务质量“零差错”,服务对象“零投诉”的目标。


[责任编辑:闫天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