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中级人民法院调解两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两起案件诉讼标的额高达600余万元。
两案中上诉人系徐家两姐妹,一个20岁,一个刚满18岁,正值豆蔻年华。二人在被上诉人李某经营的餐厅打工,夜晚入睡时因餐厅宿舍煤气泄漏,导致一氧化碳重度中毒,经抢救虽挽回了两姐妹的性命,但二人均成为植物人,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经鉴定构成一级伤残。心痛的徐家父亲将餐厅老板李某告上了法庭,要求李某赔偿两姐妹医疗费等各项费用共计600余万元。一审法院判决后,因徐父对判决结果不满,遂上诉至兵团十二师中级人民法院。
二审时,承办法官对两起案件仔细阅卷后,组织双方进行了庭前调解,经过耐心细致地说理讲法和思想疏导,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已履行完毕。两案诉讼中,法院考虑到徐家目前的窘境,为保障其能够依法行使诉讼权利,一、二审法院还免收其应交诉讼费52000余元,确保徐家不因经济困难而打不起官司。这两起案件经法院调解得到了圆满的结果,避免了双方矛盾的进一步激化,徐家及时拿到了给两姐妹治病的赔偿款,李某也最终获得了徐家的谅解。(记者 崔建民 通讯员 石 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