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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发挥优势 电影成普法载体

2014-06-06 14:26:26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四川法制报 

  根据5日签订的“四川高校青年微电影项目扶植计划”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四川法制报社将与西南民族大学艺术学院、四川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成都理工大学传播科学与艺术学院,围绕微电影制作合作、顾问及交流学习及促进人才培养等方面展开战略合作。

  签约仪式结束后,四川法制报记者采访了三所签约高校的相关学院负责人,西南民族大学艺术学院院长穆兰等围绕双方开启的合作新模式,以及通过艺术形式更好地宣传法制的意义,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发挥优势 开启合作新模式

  据了解,西南民族大学的专业艺术教育始于20世纪50年代初期,2000年在原艺术系基础上建立艺术学院。一批知名画家、歌唱家、演奏家、舞蹈家和表演艺术家执掌各专业,近年来,一大批师生创作表演成果荣获国际和国家级金、银奖,一批理论著述获省部级优秀科研奖。连续十届主办“西部动漫节”。

  西南民族大学艺术学院院长穆兰表示,此次合作双方将开启新模式,各自发挥优势,通过这个平台搭建学生的创新、创作、实践的基地,运用微电影这个形式,让更多的人了解法制,宣传法治。

  优势嫁接 电影成普法载体

  四川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院长石磊告诉记者,无论是对高校还是对媒体,这种合作形式能更好的进行法治宣传,同时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培养人才。通过新媒体和微电影,让双方的各自优势进行嫁接、组合、创新,是很好的一种普法方式。

  据介绍,四川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拥有功能完备的新闻传播实验实训设备与场地,入选四川省首批“卓越新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正在着力建设四川师范大学文科实践基地、中地共建的广电高清实验室,承办学校电视站和学校传媒培训制作中心。

  大数据时代 让法治可看可视

  记者了解到,成都理工大学传播科学与艺术学院建有影视制作实验室、设计艺术实验室2个实验基地,并拥有1个电视台和若干个校外实习基地,新建传播艺术大楼即将投入使用,设备总值2000余万元人民币,能满足教学及高端影视创作的需要。

  成都理工大学传播科学与艺术学院党委书记刘迅强调,法治宣传必须要创新,微电影对普法宣传非常必要,对高校来讲,可以培养人才,创新普法模式,通过微电影让法治可看、可视,尤其是在这样的大数据时代,充分运用微电影的特长,把传统媒体功能发挥得更大。

[责任编辑:王春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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