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安网 > 公众版> 长安传真

云南德宏州检察院以制度助推审判监督执行

2014-06-06 14:09:25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云南长安网 

  为进一步强化审判监督工作,近日,云南省德宏州检察院下发文件,决定除对职务犯罪案件第一审判决仍实行上下两级人民检察院同步审查外,对于提起公诉的普通刑事案件,出现法院裁判改变起诉指控罪名或者改变起诉认定的犯罪事实、法定量刑情节的情况,要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公诉部门备案审查。

  一是下级人民检察院公诉、未检部门对同级人民法院裁判改变起诉指控罪名或者改变起诉认定的犯罪事实、法定量刑情节的普通刑事案件,应当在收到判决、裁定书后三日内填写《提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诉判不一案件备案审查表》,提出审查意见,报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负责业务指导的公诉部门备案审查。

  二是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公诉部门应当指定专人及时审查下级人民检察院报送备案审查的材料,填写《诉判不一案件备案审查意见表》报部门负责人审核,报分管检察长审签。上一级院公诉部门应当在收到报送材料五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反馈至下级院,并针对办案中存在的问题,指导下级院加以解决。对于案件是否抗诉上下级院有分歧的,要及时沟通,充分论证。

  三是州检察院定期对全州法院裁判改变起诉指控案件备案审查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从中认真找出公诉工作中存在的影响案件质量的突出问题,研究提高公诉工作水平的措施,提出指导性意见,下发基层院。

  将诉讼监督贯穿于公诉工作始终,要拓宽法律监督的途径,克服监督不到位,“监督难”和“难监督”的畏难情绪,全方位行使法律监督职能。以制度的形式助推审判监督的执行,讲究策略,讲究监督的方式方法,减少与化解法检两院不必要的摩擦,确保司法活动的高度统一和公正。(戴骊蒙)

[责任编辑:王春圆]
相关报道

·云南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
·云南盐津:检察干警救人后身负重伤
·云南昭通市“五大整治”增强群众安全感
·云南昭通“三步走”全力提升执法工作满意度
·云南普洱市公安局开展依法使用武器警械培训
·云南昆明1500名警力开展武装巡逻

·云南昆明1500名警力开展武装巡逻
·云南全面启动严打暴恐专项行动
·云南昆明多措并举为高考保驾护航
·云南公安机关启动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活动行动
·云南红河州举行反恐维稳誓师大会
·云南:保持对违法排污行为的高压态势